洛歌 作品
第八十六章 熟悉的背影
想不到老丈人這麼好說話。
回國是必然的,可我才來涵國不久。
這種心情舒暢的日子,已經讓我如置身雲巔了。
成為金家的女婿,我成了傳說中的軟飯王。
我想等自己能獨當一面的時候再回去,我不擅長商戰,我想靠自己的錢把唐氏給吞掉。
而這,沒有幾十億是辦不到的。
“唐興,你的家事,正熙對我說過,你是唐家的養子。”
“嗯,唐老爺子對我非常不錯。”
“但你跟他兒子的關係好像不是很好,是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吧?”
主要原因肯定是這個,出發點是它,可事情發展到現在,跟當初又不完全一樣了。
我對唐立的仇恨基點來源於嫂子和養父,他對我的仇恨,最大就是認為我害死了他和趙秋雲的孩子。
縱然趙秋雲的孩子不是他的,現在說也沒用了。
我不想去解釋這些屁話,相反,就讓他恨我,心裡還有一絲得意。
“你跟喜妍已經結婚了,以後改口,叫我爸爸,別叫金會長了,聽起來生分。”
“好,爸。”
他哈哈大笑,抓著我的手,用力拍著:“這就對了,我的財產,將來死了也帶不走,我早就給四個閨女都劃分好了,每人一份。所以,你跟喜妍這輩子是不需要發愁的,只要你們過的好,我這個做老人的就高興。”
不知怎的,老丈人給我的親切感,遠比唐震生要多的多。
他給我講了很多生意經,對待我毫無隱瞞。
其實怎麼做生意,秘訣也不難,就是認真二字,衍生的就是誠信。
難的不是創業,是守業,金家的人際網早就鋪開了,如何維持這些關係網,才是我要學的。
他說,我與其花時間去學一些商業知識點,不如多打開視野,與人交流,讓自己顯得開朗,增強自己的親和力。
就這樣,我在涵國待了四個月。
剛開始還排斥,覺得無聊,可是跟老丈人在一起,他總有辦法讓我深陷其中。
到底是富豪,格局眼界異於常人,兩三句話就能把我給收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