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七十二章 糊塗結婚

 大口喝下三杯溫開水,不但沒用,反而越發厲害了。

 最大的問題,是我能看到方青,而她是女人。

 她不在這邊,我還能不去想。

 “你去房間裡,鎖上門。”

 “我給媽打個電話吧。”

 電話響了,老人沒帶手機出門,落在了櫃子上。

 思前想後,她說要替我解決。

 說是隻要不做那個事,別的方式一樣可以。

 我沒同意,這是個原則問題。

 既然不可能產生情感,何必搞的那麼複雜。

 “唐興,要不我們在一起吧,可以結婚,生孩子,但只要不妨礙各自私生活,都是可以的。”

 怎麼那麼固執呢。

 她抱住了我。

 這瞬間,我如火山噴發一樣,終於沒能忍住。

 方家的藥太厲害,我好像公牛一樣,渾身有使不完的力氣。

 這藥的藥性,我後來才知道,有病的人吃了能恢復正常,沒病的人吃了,比吃五顆西藥還要厲害,而且延時功效一流。

 哪怕我拼命的耕耘,也要一個多鐘頭才能停歇。

 不知多少次,方青哭泣著求饒,喊不行了,可我沒憐惜她,像對待仇人一樣。

 事後,兩人躺著,四肢發軟,一點力氣都沒有。

 五點多,她母親回來,堂屋開門的聲音就是訊號。

 我倆警覺的將羞恥遮蓋,我好像犯了罪似的,臉比女人還要紅。

 老人沒廢話,只是放了兩杯涼水進來就出門。

 “唐興,你弄疼我了。”

 她是個少女,在我賣力之前,她是少女,現在不是了。

 負責任的話說不出口,她根本不愛我。

 造化弄人,難道真要跟一個同性戀女人結婚麼。

 “我們結婚吧。”

 我想靜一靜,穿衣出了門,老人在門口坐著,自己看手機。

 她聽到我腳步聲,回頭看我,笑盈盈的:“怎麼樣?你們好上了麼?”

 “阿姨,你怎麼能下藥呢。”

 “我是希望你們能在一起,過的好。我也急著抱孫子,回頭能不能讓我見見你父母?”

 “我現在是孤身一人,沒有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