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四十八章 十萬塊交易

 “去借,去要,既然林曼已經跟你有了私情,你找她要,她總給得起吧。”

 說完,她‘溫柔’地推開我,走來替我端正了領帶,紅唇貼在我的耳邊,輕輕說著:“給你一天時間,要麼給我錢,要麼去民政局領證,兩條路隨你選。”

 操!

 做人難,做男人更難。

 我現在跳樓的心都有了,全怪自己太無知!

 啪!

 我甩了自己一個耳光。

 十萬塊……怎麼搞,我不可能因為這事去找王洋要錢的。

 開不了口啊,沒有特定的男女關係,人家憑什麼借給我錢。

 找林曼麼?

 更是可笑,現在我最怕去的地方,就是嫂子家裡。

 算來算去,唯一能借錢的,就是和我住在一起的王磊了。

 他幾個月前賺了一筆錢,有個富婆在包養他,還買了不少東西給他。

 王磊的卡上有三十多萬。

 情急之下,我給王磊發去信息。

 等了二十分鐘,王磊沒說什麼話,我的信息提示,十萬塊已到賬。

 說來說去,還是鐵哥們比較好。

 很多兄弟都是泡沫情義,遇到錢就萬難了。

 我回了個感謝的信息,並說會盡快還上,最多不超過半年。

 下午三點多,我直接給周清清轉賬了,她也把唐立和趙秋雲在酒店歡愉的照片發了過來。

 毫無p圖痕跡,是實打實的真景。

 照片直接給唐立看還不信,他狗急跳牆,能要了我的命。

 去找趙秋雲更合適。

 趙秋雲在林氏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經常混跡公關場合,這樣的照片對她打擊相當大。

 只要她願意暫時鬆口,唐立就不得不延緩對林曼發難的週期。

 那女人電話不難找,我發了一張照片過去,她是個聰明人,會自己找我的。

 五點半,電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