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雲 作品

第237章 於無聲處風雷動(二)

 還有就是京察之後的拾遺,也是科道可以針對吏部京察的結果或者有疏漏的地方上疏直言。 

 京察處分結果一旦公佈,拾遺工作隨即開展。拾遺是科道官仍查應黜未盡者,會本彈劾,吏部斟酌去留,取自上裁,科道官對自陳和堂審處分未盡的官員進行補充糾劾。為保證拾遺效果的公正性,一方面,要求兩京科道共同上疏糾劾,而不能以個人名義進行。另一方面,在拾遺中要求科道官員要據事指名直書,避免因模糊彈劾而出現的栽贓陷害的情況。 

 之所以制定拾遺和相應的制度,本意是使得京察更加公正,科道官為保證拾遺人數來表現盡職盡責,對本無過官員進行糾劾,破壞了拾遺的初衷。 

 而且,一旦京察被罷官,是永不敘用的。所以官員一旦得知自己被拾遺論劾,便會積極尋求對策進行奏辯,一些罪有應得的官員為爭取留任而肆行攻訐。 

 吏部需要對被拾遺官員進行復核,正所謂部院所為之失,科道得而糾舉之;科道所言之誤,部院亦得而酌議之。 正所以防偏重而杜朋奸也。吏部需將拾遺複核結果上報給皇帝,由皇帝給出最終的處理意見。 

 在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吏科都給事中和河南道掌道御史了,因為拾遺是科道共同上疏,都給事中和掌道御史幾乎擁有一錘定音的權力,一旦吏科都給事中和河南道掌道御史決定拾遺,就是以科道的名義進行彈劾,其份量不可謂不重,反之亦然,儘管御史或者給事中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某個官員不稱職,但是吏科都給事中和河南道掌道御史不同意,也很難發起拾遺。 

 所以嚴閣老還是很有誠意的,將科道的官缺給了徐閣老。 

 徐階思索著,嚴嵩笑著問道:“徐閣老可是夾袋中英才太多,無法權衡取捨了?不妨說出來一起參詳一下嘛。” 

 對於嚴嵩的話,徐階笑笑,說道:“嚴閣老說笑了,下官哪有什麼夾袋中的私人啊,不過是一些門生罷了,下官倒是覺得林燫倒是適合此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