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雲 作品

第106章 鏖兵申江戰未休

 按照朝廷制度,凡生擒首賊一人或殺死首賊一人者,指揮鈔二十五錠;千戶、衛鎮撫二十錠;百戶、所鎮撫十六錠;軍士十錠,生擒從賊一人或殺死從賊一人者, 指揮二十三錠;千戶、衛鎮撫十八錠;百戶、所鎮撫十三錠,軍士五錠。但是這是洪武年得規定了。 

 現在戚總戎要是敢拿著大明寶鈔給這幫兵油子發軍功賞錢,估計今天晚上就得譁變,而且軍功是不能拖的,要是等到兵部、都察院核查再上奏嘉靖批覆後發賞錢,那這仗就趁早別打。 

 方廉當然是搬出朝廷規定給戚總戎擺事實講道理,按照成化年間制定的軍功賞賜標準:甘肅、寧夏、陝西、延綏、偏頭關、大同、宣府、山海關一帶虜賊,一人擒斬一名顆升一 級,至三名顆升三級。二人共擒斬一名顆,為首升一級,至三名顆升三級。遼東女直,一人擒斬二名顆,升一級,至六名顆升三級。陝西、甘肅、四川、貴州、湖廣、兩廣番賊苗蠻,一人擒斬三名顆,升一級,至九名顆,升三級。內地反賊,一人擒斬六名顆,升一級,至十八名顆升三級。 

 也就在在大明的軍功體系中,北虜是最值錢的,其次是女真,然後是南蠻,最後是內地反賊,差距有六倍之多,而這個軍功賞賜裡並不包含倭寇,那麼斬獲倭寇到底該多少賞賜,這可是關係到兄弟們收入的事情,他這個總兵就得爭一爭了。 

 方廉的意思那就是按照內地反賊來計算,戚繼光當然不同意,隨即拿出嘉靖頒佈的聖旨:凡軍民臨陣擒斬有名賊一人者,升授三級,不願升賞銀一百五十兩;獲真倭從賊一人及陣亡者,升授一級,不願升賞銀五十兩;獲漢人脅從賊一人,升授署一級,不願升賞銀二十兩。 

 此處的“名賊”即倭寇中的著名頭目,“真倭”即指對沿海地區侵擾劫掠的日本人,“漢人脅從賊”即指沿海跟倭寇相互勾結的人。“名賊”的危害性最大,“真倭”危害性次之,“漢人脅從賊”又次之,因此,官軍擒斬的這三類人因重要性不同,所獲軍功等次各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