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雲 作品

第56章 經濟有奇謀(四)

 在陸繹殺奔宛平皇莊的時候,接到李妃傳話的李銘也來到裕王府了,朱載坖將李銘請到書房裡,李銘也知道今日朱載坖為什麼找他,李銘向朱載坖行禮過後。 

 朱載坖直接問道:“孤聽王妃說,府內官店都是經營的南方的土產,不知道官店的經營如何。” 

 李銘向朱載坖介紹了府內官店的經營,其實也是現在官僚貴胄之家獲取利益的常規手段。一方面就是在禁榷制度中的違法經營。明代禁榷制度,主要針對三種商業行為:一是內陸與邊境貿易的禁榷, 對有些商品立法禁止或限制貿易,如兵器等鐵製品、鹽和茶等日用品;二是對境內鹽、茶等有高額商業利潤的日用品的禁榷;三是對海外貿易的禁榷,主 要是禁止私人海外貿易。 

 一、三都不是等閒人家可以做的,現在的邊境貿易禁榷,除了九邊的各大軍頭們,就是在京的勳臣們,他們通過自己的門下經營此道,獲利頗豐。海商則是被東南的豪商世家所壟斷的,晉商和徽商壟斷了邊境貿易和海上貿易。 

 一般的官宦之家,經營鹽、茶的最多,前任戶部尚書韓文曾經上疏:近年以來,勢豪之家,往往主令家人,詭名報中;及至赴官上納,則減削價值;下場關支,則不等挨次;貨賣則夾帶私鹽;經過則不服盤詰,虛張聲勢, 莫敢誰何。 

 有些官員們為了在最短時間裡賺到錢,倒賣鹽引也成為平常之事。在大同,官員勢要之家,每佔鹽一引,則可不出大同,坐收6錢之息,夫一引得銀6錢,積而千引,則可坐致600金。 

 豪勢之家夾帶的餘鹽與購買的私鹽越界販賣,巧取厚利,致使各地自成化、弘治年來,長蘆鹽課,節該親王順帶食鹽,及內臣織造開賣鹽價,而回空馬快等船,亦皆假借夤緣,私自裝載,越境前去兩淮地方發賣,輒稱欽賞欽賜等項名色,橫行江河,挽奪市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