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不蠻 作品

第19章 程大人上任

 百姓們大喜過望。

 一直以來,只要是涉外的案子,都是禁止百姓進入公堂圍觀的。

 這一次居然允許圍觀。

 看來,傳說要變成真的了?

 大家列隊進入,看到府尹果然換了一個人。

 一個滿臉絡腮、滿臉橫肉的大個子。

 他甚至都沒有坐著,雙手抱臂,站在公案一側,一個菸斗在嘴裡叼著,抽著旱菸,然後滿意地看著一大群湧進來圍觀的老百姓。

 不知為什麼,這姿態表情,讓老百姓一下子就喜歡上了。

 見慣了那些道貌岸然的,見到一個不那麼規矩的,還是在這肅穆的公堂上,讓人心情也登時鬆弛下來。

 下面的議論聲也來了:

 “他就是程大人?”

 “哈哈,就是他了,太子爺的愛將,聽說手撕過東晉人的,還吃過東晉人的膽。”

 “他是平民出身,還因為賣私鹽坐過牢,後來從軍跟了太子爺。”

 “太子爺也不計較他犯過事,論功行賞,就起來了。”

 由於不害怕,大家的議論聲並沒有刻意壓得很低,公案上的程咬京大人聽得倒也清楚,這樣的光彩往事被討論,倒也讓他開心且得意,不但捨不得禁止,簡直恨不得下令讓他們乾脆說得響亮些。

 ……

 中年男人和年輕男人一齊跪下道:“小人見過府尹大人,小人有莫大冤情,請府尹大人替小人作主。”

 程咬京端坐回本座,清清嗓子道:“姓甚名誰,狀告何人,有何冤情,說。俺老程……咳咳,本官,本府為你作主。”

 “小人李十二,這是我兒,狀告東晉國大使王進,三天前他路遇小人之女李三娘,竟當街行兇,將小女搶回家中糟蹋,小女年方二八,已有婚配,遭遇此事後,無臉見人,投井自盡。這是小人求人寫的狀紙,請大人過目。”

 程咬京命人把狀紙拿過來,他裝模作樣看了一遍,上面的字倒有一半不認得,不過根據所認得的字,寫得跟說的倒也差不多。

 他把狀紙放下,說道:“發生這種事,為何今天才來告狀?”

 “小人昨天來過了,前府尹大人給小人一百兩銀子私了,小人不肯,被他亂棍打走。”

 “這是為何?”

 “前府尹大人說,這王進行為不當,但他是晉國的來使,有豁免權,若是依法處置,有損兩國關係,會引發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