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念晚陸綏卿蕭譽 作品

第35章 最後一面

  上面皆是崔瓊的罪狀,只是與之前姜念晚看過的那一份並不完全相同,之前的那份罪狀書上寫的只是崔瓊如何殺害曹家的家僕常順,又如何意圖刺殺曹棟未果。而這一份罪狀書,卻添加了崔瓊殺人的緣由,明確曹棟與家僕常順欺辱崔瓊胞妹崔瑤在先,以致崔瑤難以忍受屈辱跳井輕生。

  這樣前因後果寫清楚了,自然也就體現出崔瓊代妹報仇的悲壯與情有可原。

  唸完罪狀書,許衛問:“崔氏,你可認罪?”

  姜念晚伏身於地,充滿感激:“民女認罪!”

  接著裘十三便將那罪狀書拿給她,讓她畫押,姜念晚自然照做。流程走完,許衛便傳達了上面對於此案的判定:“崔氏,你殺害曹家家僕常順,依律殺人者償命,當判斬刑!然你事出有因,常順欺辱崔二孃在先,本官便判你流刑,即日發往西洲,你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