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從仙劍開始 作品

第216章:未雨綢繆,買下《鬼吹燈》版權!

  高琦倒是沒想那麼多,至少目前為止,他沒有其他什麼想法,他也很感激曹軍的知遇之恩。

  不過,高琦倒是很認同曹軍的一些想法,比如,他也很支持公司能夠買下一些優秀小說的影視版權。

  在高琦看來,小說的影視版權的確很重要,因為他以前的老闆遊建名,當年在籌拍《小李飛刀》至少,最頭疼的一件事,就是古龍小說的版權問題。

  古龍的小說,不是你想拍就能拍的,也不是有錢就能拍的,這需要小說的影視版權。

  就像金庸小說也是一樣,哪怕啥也不幹,只要手上有金庸小說的版權,就算自己不拍,單靠出售影視版權,也照樣能夠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

  7月6日,晚上9點。

  經過幾個月的溝通交流,世紀影視公司,和網絡小說《鬼吹燈》的原作者天下霸唱,以60萬的價格,簽下了《鬼吹燈》的所有影視版權。

  在這份合約中,世紀影視公司還特別註明,簽下這份合約之後,天下霸唱不能再繼續寫《鬼吹燈》的相關作品。

  當然了,這一系列合約,也是天下霸唱在醉酒的情況下,讓他簽下來了的。

  對於曹軍這番操作,高琦有些不太理解,問曹軍:“他已經把《鬼吹燈》的版權賣給我們了,為什麼還要剝奪他的創作權利?”

  曹軍坦然道:“我們現在買下《鬼吹燈》8個系列,所有的影視版權,我們已經不需要他再繼續創作《鬼吹燈》了。”

  “他要是繼續寫《鬼吹燈》,無論寫的是好,是壞,對我們都沒有好處。”

  高琦仔細琢磨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認,曹軍說的的確非常有道理。

  對於《鬼吹燈》的讀者來說,天下霸唱繼續寫《鬼吹燈》,肯定是一件值得開心和期待的事情。

  可對於《鬼吹燈》的版權擁有者來說,在商言商,曹軍手握的《鬼吹燈》版權,就是市場上的絕版版權,只此一家。

  任何人想要拍攝《鬼吹燈》的電影和電視劇,甚至網劇,都需要經過世紀影視公司的點頭同意。

  或者說,只有曹軍和世紀影視公司,才有《鬼吹燈》的影視版權,連作者天下霸唱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