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從仙劍開始 作品

第14章:如何賺取第一桶金!

  但這個前提是,整個產業建立起了良好的正版銷售習慣、完善的版稅支付和分配體系。

  然而,我們內地樂壇長期以來,都沒有建立良好的版權分配製度——當然這個問題說來話長,在整個實體唱片時代,盜版就非常氾濫。

  而且,各個銷售渠道、出版和發行單位也會隱瞞真實銷量,這就會導致有些歌曲在市場上很火爆,但唱片公司的真實銷量怎麼樣,或者說,告知歌手、需要給歌手分配版稅的銷量非常少。

  很多全民傳唱的歌,歌手並不能拿到多少版稅,詞曲作者分到的就更少了。

  華國內地樂壇始終沒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版稅分配製度,相應的變通結果是:歌手通過商業走穴來彌補版稅的缺失,而歌曲作者們乾脆就放棄了版稅收入(反正也分不到多少錢),直接都摺合成了製作費了。

  所以,在太合麥田的這份唱片合約中,曹軍看到自己的唱片分成只有8%,感覺很是納悶,問道:“高老師,我的唱片分成怎麼這麼少嗎?只有8%?”

  高小嵩哭笑不得地說:“有8%你還嫌少,8%真不少了,這已經是一線歌手的分成了,我們公司的分成,也才10%不到。”

  曹軍不解地問道:“那剩下80%呢?給誰了?”

  高小嵩直言不諱地道:“發行商、唱片店、出版社等等等等……”

  曹軍無語了,那還出個屁的唱片,那還不如直接開一家飯店呢,至少還能對半賺。

  當然了,吐槽歸吐槽,曹軍也沒真想去幹飯店,唱片他是肯定要出的。

  高小嵩看曹軍有點不太情願,接著勸說道:“小曹,你也別嫌少了,你是不是不知道人家東瀛歌手的唱片版稅,那才是真的少。”

  “他們東瀛歌手的版稅,連1%都不到,你至少還有8%,再加上作曲的1%,作詞的1%,加一塊也有10%了,我們對你已經夠意思了。”

  原來,在東瀛,一張唱片的收入,大致這樣分成:54.6%給唱片公司,30%給唱片店,製作人9%,作曲1.7%,作詞1.7%,出版社1.7%,rB音樂著作權協會0.4%,演唱者0.9%。

  不過,在前世時,曹軍曾經聽說過,手機彩鈴特別賺錢,很多網絡歌手,都靠手機彩鈴大賺了一筆。

  想到此處,曹軍便好奇地問道:“高老師,除了賣唱片之外,公司就沒有其他什麼業務能賺錢的嗎?”

  高小嵩認真想了想,沉吟道:“有是有,只是,這項業務還沒開展起來,最終能不能賺錢,暫時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