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從仙劍開始 作品

第13章:經紀約和唱片約

  看到高小嵩這麼喜歡自己,曹軍也覺得很高興,但也沒表現得太過明顯,只是微微一笑,說:“你是這家公司的老闆嗎?”

  高小嵩有點尷尬,說:“不是,不過,我說的話,在公司絕對算話,今天就籤合同,你的唱片,由我們來出。”

  不等曹軍回答,高小嵩拿起桌子上的手機,就去了辦公室外面,撥通了老闆宋柯的電話。

  電話撥通後,高小嵩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開門見山地說:“喂,老宋,你在哪兒呢?我今天撿了個寶,人特有才,長得也特帥,寫的歌還特有意思……”

  電話那頭的宋柯,正忙著賺錢,沒空跟高小嵩討論音樂上的事情,便說:“小嵩,我在打麻將,你先把人留住,我晚點回去,就這樣,先掛了!”

  話說,麥田音樂公司已經快三個月發不出工資了,好在宋柯打麻將技術精湛,才在牌桌上,把公司拉出了鬼門關。

  高小嵩也不敢打攪宋柯賺錢,就先把電話掛了。

  然後,高小嵩讓助理打了一份唱片合約,回到辦公室,遞給曹軍過目。

  曹軍看了下,這是一份唱片約,不包括經紀約,疑惑地問道:“只有唱片約,沒有經紀約嗎?”

  高小嵩坦然道:“沒呢,我們公司只負責出唱片,不負責安排演出。”

  值得一提的是,唱片約和經紀約,從字面意思來看,就知道是兩回事。

  經紀約是經紀公司幫助藝人安排所有的工作的事情,其中包括電影、電視、演出、廣告等商業活動。

  唱片約只管出唱片,並不干涉其他事情,現在全方位發展的明星一般都有好幾個東家,也可能會在不同的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都有約。

  總而言之,唱片公司主要負責歌手唱片製作發行,賺點唱片錢,經紀公司則負責歌手工作的聯繫和談判,主要是賺歌手演出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