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火 作品

第74章 人前顯聖就混耶穌!

 “多謝佐少!多謝佐少!”

 五個古惑仔眉開眼笑,齊齊感謝。

 出來混的,沒那麼多客氣。

 大佬給賞錢,你不收就是不給面子。

 做小弟的,大佬讓你砍誰你就砍誰,大佬讓你拿錢你就拿錢,大佬讓你吃勺子你就吃勺子。

 總之,聽話就對了!

 方敏年紀小,又過慣了苦日子,看著飛鴻手裡的錢,吞著口水道:

 “又...又是一萬吶......”

 雷天佐毫不在意。

 畢竟佐少一向花錢如流水,百萬以下真就沒放在心上。

 又有d嫂的教導,場面上的事,從不手軟。

 而且,他有他的打算。

 一萬塊對普通家庭來說,是幾個月的生活費。

 但在他的眼裡,不過是兩件衣服,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名聲!

 千金買馬骨!

 連方展博這樣的廢物,跟著佐少都能月薪一萬,以後再有其他人才,是不是會主動來找佐少?

 更關鍵的是,給方展博錢,是為了讓他離自己的女人遠點!

 畢竟前世原劇中,方展博跟小猶太是有羈絆的。

 與其讓他擠在廉租樓,跟小猶太朝夕相處。

 還不如多給點錢,讓這個爛仔住得遠遠的。

 一念及此,佐少吩咐道:

 “對了,你以後的工作地點在荃灣,待會兒就去荃灣租個房子,不要再待在慈雲山了。”

 “是!老闆!”

 方展博笑呵呵的,完全沒有意識到,他的老婆,已經是佐少的了。

 至於飛鴻那一萬塊。

 雷天佐也有打算。

 那是他站隊荃灣的獎勵!

 明知道對方是丁孝蟹的親弟弟,飛鴻還是選擇動手。

 這就是態度!

 站隊荃灣的態度!

 既然他有這種態度,那就值得表揚。

 一萬港紙,灑灑水啦!

 我佐少就是要讓所有人看到,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跟著我混,隨便打個人就能分一萬塊!

 跟我作對?

 不僅要捱打,還要跪在地上學狗叫,學狗爬!

 出來混,首先要有錢!

 然後要有名!

 最後就是兄弟多,朋友廣!

 走到哪裡,別人都給我面子!

 這就叫,江湖地位!

 在場眾人,歡天喜地。

 只有小猶太,久久呆立當場。

 她原本就節儉,五年才花一萬二。

 現在雷天佐一出手,就是兩萬。

 快夠她十年的生活費了!

 小猶太的世界觀都要崩塌了。

 天哪,這個臭修電視機的,到底多有錢啊!

 關鍵是......

 大騙子,偷心的大騙子!

 你有錢也不能這麼花呀!

 小猶太癟著嘴,都快哭了。

 雷天佐嘿嘿一笑,揉了揉她烏黑亮麗的頭髮。

 “喂,我身邊還缺個管賬的,你那麼精打細算,來給我做秘書好不好呀?”

 “嗯?”

 小猶太醒轉過來。

 “秘...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