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0 章 貧窮的日本

 那些幕府首轄領地的年貢租率為“五公五民”或者“六公西民”,然而各個地方大名的年貢租率卻普遍高於幕府領地。比如上州高崎藩的租率竟然高達“八公二民”,如此之高的租率,導致藩內的許多農民連自己的生計都難以維持。再加上南北朝時期連年不斷的戰亂,可以說是十室九空,一片荒涼景象。

 藤野裡曾經所在的河野藩,儘管其年貢租率沒有上州高崎藩的“八公二民”那麼可怕,但仍然遠高於“六公西民”的租率。這使得藩內的百姓們在大多數時候,始終過著朝不保夕、提心吊膽的生活。

 此外,各地的大名不僅對水田和旱田徵收正式的貢租,還設有各種名目的雜稅,如“小物成”、“冥加”、“運上”等等。這些額外的負擔無疑令農民的生活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小物成徵收的主要是山林、原野、河海等方面以及農民手工業方面的稅收,種類繁多,有三手、川役、鹽役、糖篙役、布役、棉役、紙役等眾多名目,幾乎涵蓋了農人所有的消費領域。

 至於冥加、運商等雜稅,主要是對大名領地內的工商業、漁業等方面的課稅。

 在農人繳納完稅款之前,所有的農人都被明令禁止食用和買賣大米。他們必須將自己種植的大米運往城下或是領地裡的米倉,而且這些大米還需要接受極其嚴苛的檢查,只要有一點點不符合規定的地方,這些大米就會被沒收或者退回原地。

 對於那些歷經千難萬險、基本能夠繳清年度貢品的農人來說,己經算是相對幸運的了。然而,那些無法繳清年貢的農人,才是真正的悽慘無比。

 在完稅前,不僅僅是他們本人,連負有責任的莊屋也會被當作人質扣押起來,他們會遭受捆綁、嚴刑拷打,甚至被投入水牢之中,為了湊足稅款,這些農人不得不散盡自己的牛馬、田地和全部家財,更有甚者,還得被迫賣掉自己的妻子兒女來完稅。

 因此,位於東宋吞併之下的河野藩以及細川藩領地內的普通民眾們,並沒有因為異族人的統治而表現出過多的反抗與排斥情緒。對於這些百姓來說,他們所經歷的改變僅僅只是更換了一個新的"藩主"來繳納每年的貢品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