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章 從官記(六)

 楊秋聽完汪大谷說的,認真的想起來,通過汪大谷的投資,不僅可以修建港口,而且還可以將高納的商品售銷出去,一舉兩得,但是這樣以後很容易被他控制高納的商業鏈。

 “但是這是高納發展的一個機會,以後的事,以後在解決吧。”楊秋心裡想著。

 “好,汪叔,我同意,我們一起建港口!”楊秋開口說道。

 “哈哈,我就知道楊大人您是個爽快的人,希望我們合作愉快!”汪大谷笑著說道。

 “合作愉快!”楊秋也微笑著說道。

 於是楊秋就代表高納政府與汪大谷簽訂合約,由汪大谷和高納政府合資共同修建一個港口,高納政府並授於汪大谷對高納商品出售的優先權,此條約有效期三年(港口建好後三年),雙方應認真遵守。

 合約簽訂後,楊秋也是放下了心,這樣高納府就可以更加迅速的發展了。

 之後經過認真的探查,最後把修建港口的選址定在離高納城12公里遠的北望島(今加登島)附近。

 楊秋親自去看了看,站在岸邊,看著眼前的海口,開口說道:“這地方很不錯,不僅離高納城不是很遠,而且水面也很廣!”

 葉雯聽到楊秋說的,也點頭說道:“嗯,我覺得未來這裡肯定會很繁榮!”

 “嗯,一定會!”楊秋堅定的說道。

 選址確定後,便是開始修建,但港口不是一時半會可以修好的,楊秋便先處理其它的事務了。

 關於修建港口以及和汪大谷合作的事情,楊秋也是報了上一級南蓬萊行省巡撫。

 你說為什麼不是總督,這裡需要解釋一下,之前李應文改革就規定了巡撫管理一省行政,而總督只管治安,那你又問了為什麼天竺只有總督。

 這就要說到文天祥時代確立的中央和邊疆行省了,李應文繼續延用了這個制度,天竺做為剛征服的地方,而且當地人口很多,只能作為邊疆行省,這樣有利於總督處理突發事情,而南蓬萊則是中央行省,就嚴格按照李應文的改革來,巡撫總管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