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另闢蹊徑,小民警的智慧
再來。
“賭場要想掙錢多,需要老千,這在那個時代都如此。如果有隻沒備案的妖做老千的話,朝廷查也查不出來。所以賭場養妖的可能性大。那麼推斷:身份之一,賭場的人。”
宋玉清突然眼睛一亮。
楊臨繼續自言自語:“用類似的方法繼續推,金銀首飾店培養一個妖的可能性?她會...把客人買走的金銀首飾偷回來?那還不如養一個賊。”
“當鋪?養個妖幹啥?”
“就剩一個青樓...”
“宋大人,青樓如果養一隻不備案的妖會有什麼好處?”
宋玉清好像明白了什麼:
“妖的皮相保持比人類持久,職業壽命長,青樓買一隻妖的價格是一個普通小姑娘的十倍左右。第二,因為太妖豔,生意也火爆,每隻妖,一年指定繳納的賦稅也很高。”
“所以,他們如果私下養只沒備案的妖,可以省下一大筆買妖的費用。這隻妖的賦稅也不用交,光是這一項,一年可以省數千兩,一隻妖的職業生涯中,能為青樓省數十萬兩。”
楊臨又問:“朝廷不是有檢查?他們能瞞過朝廷嗎?”
宋玉清道:“朝廷收稅檢查一年才一次,很難發現。客人在那裡,誰在意對方有沒有身份牌?所以更沒人發現也沒人舉報。”
楊臨點點頭道:“那麼這隻小妖最有可能的身份之二,青樓女妖。”
“好,現在迴歸殺人動機。按身份推測:賭場的人殺一個不相干的人?青樓的人殺一個不相干的人?”
那青年不賭不嫖,剛到成家的年齡,沒有不良嗜好。
都不對勁啊。
突然,楊臨腦中一亮。
我也是受害者呀。
賭場的人殺我幹啥?
青樓的人殺我幹啥?
她不是要殺我和富商兒子,
男人精血她沒有吸走,而是浪費掉,
為什麼?
她純粹就是隨便找了個人拿來練手藝的!
嘶?
怎麼是這個結果?
難道她就是出來搗蛋的?
沒收住,不小心弄死了富商兒子?
難道就是這麼離譜?
猛然之間,楊臨問宋玉清:“京兆西有多少青樓裡有妖?”
宋玉清也一下子抓到了重點:“就一家,教坊司!妖畢竟是有潛在危險的族類,所以只有朝廷經營的教坊司,才允許買妖!”
楊臨猛然瞪大了眼睛:“有沒有一種可能:有隻妖在教坊司和人族生了孩子。當然這種概率你也說很低,但不代表不可能。”
“而這個孩子,恰好是個女妖,教坊司為了省一大筆買妖的錢,偷偷藏了起來暗中養著,而最近那隻小女妖成年了,上崗之前,隨便找了個人偷偷練手藝?”
宋玉清和石洪硯瞪大眼睛相互望了一眼:
這小子腦袋有坑吧?
不過這樣推理,也有其合理性。
符合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道理。
是不是的,反正就一家,而且經常去,看看去不就行了。
2000多個狐妖排查不了,這一家還不好說?
石洪硯笑了笑:“玉清,羅盤帶了嗎?”
“帶了!”
楊臨義憤填膺:“走!去教坊司,找到那隻妖,我要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