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80 作品

第110章 過小年

 周縣令一家離開後,當天下午,王村長就在村裡組織了護衛隊,主要由每戶村民中的男性組成,十五歲到四十歲都必須參加。 

 錢家只有錢興山符合此條件,他加入了護衛隊。 

 護衛隊分成了十隊,每隊十人,負責在村子四周巡邏,晚上也要負責值守。 

 如果發現有有流民入村直接趕走,有匪徒進村就負責敲響示警的銅鑼,村裡所有的人都要立即出來與匪徒們打鬥。 

 護衛隊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門,有鋤頭、鐵鍬、鐮刀、菜刀,甚至還有菜板。 

 錢春華把自己的伸縮電擊棍交給了錢興山,同時教會了他如何使用。並要求錢興山在巡邏完以後把電擊棍交還給自己。 

 錢春華不是不捨得把棍子給弟弟,而是她需要保證電擊棍有充足的電,讓錢興山把電擊棍交回來,錢春華需要補電。 

 最後,錢春華叮囑錢興山,電擊棍一定不要離開他的身邊,任何人都不能給,看都不能給他們看。 

 這些要求,錢興山都一一答應。 

 三日後,到了過小年的日子。 

 錢春華一早起床,就同錢母在鋪子裡忙活著,她們打算過完小年,鋪子就關門了,等過完年再說。 

 南洲縣縣郊孫地主家中,孫美萍同趙永文一早就收拾好行李,打算今日帶著孩子回黃花嶺陪著父母過小年。 

 在孫美萍要離開之際,孫地主叫住了女兒。 

 “美萍,你和永文過來下。”孫地主表情非常的嚴肅。 

 趙永文和孫美萍對視了一眼,不明白父親一大早這是怎麼了。 

 把孩子交給孫母照顧著,夫妻二人來到了父親身旁。 

 “這次你們回家,同你爹孃商量一下,看能不能隨同我們一起,搬去府城。”孫地主說出了自己的打算。 

 他早已得到消息,匪徒現在已經無法控制了,不光是甘州等地有匪徒,永寧府與甘州交界之地,也出現了匪徒。 

 他們一家住在此處,是附近聞名的地主,匪徒如果來臨之時,首先會光顧他家。 

 孫地主打定主意,搬去永寧府的府城,府城之中,有永寧王,有府城的府兵,相信匪徒也沒有那麼大的膽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