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哲呀 作品

第83章 網絡大地震

 發佈會啟動的同時,李俊正忙於策劃賺錢的項目。 

 清晨九點,頤和天府小區。 

 "學弟老闆,好久不見啊!" 

 曾克明帶著實習律師來到了李俊新購置的別墅。 

 三個月來,他們只通過電話聯繫,未曾見面。 

 按照李俊的安排,加盟談判那天應先與馬有旺、孫堯果等鬧事代表洽談。 

 如若協商無果,便以錄像證據和他們的醜聞作為最後的殺手鐧。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誰料到,副市長周某和營長陳某會突然送來“功勳之家”的牌匾。 

 而那個帶領加盟商索取秘方的孫某果,竟然是八年前已被執行槍決,如今卻死而復生的犯罪頭目。 

 鑑於現場混亂,牽涉人物眾多,李俊最終勸說曾克明離開。 

 因此,這是近四個月來他們的首次碰面。 

 寒暄過後,李俊開始介紹金琪琪和曾克明認識。 

 得知金姐是遠俊工作室的經紀人,曾律師非但沒有生氣,反而鬆了一口氣。 

 這四個月來,身為非專業領域的曾律師因處理各類音樂版權和商務合作,頭髮大把大把地掉。 

 現在終於有了專業人士接手,他幾乎要熱淚盈眶,學弟老闆不必再單靠他一個人了! 

 介紹結束。 

 李俊佈置任務:"明哥,你準備好的人事合同和商業合同都完成了嗎?" 

 曾克明對稱呼毫不介意,取出一個u盤放在桌上:"我已經按你的要求連夜起草好了,你看一下確認就行了!"李俊檢查完u盤中的合同模板後,遞給了金琪琪:"金姐,人事合同我們稍後再處理,音樂平臺的合作,他們接受我們的條件嗎?" 

 "十八個音樂平臺中有五個接受了你六成收益的提議,其餘的堅持五五分成!" 

 "好吧,就和這五個平臺合作!現在就把合同傳過去,立即簽約!" 

 "好的!" 

 金琪琪掏出手機,開始連續與五個音樂平臺的負責人聯繫,以工作室的名義簽訂合作協議。 

 合同涵蓋了各種收益,包括點擊率、播放量、下載量,還有新興的彩鈴服務利潤,以及ktv、酒吧和娛樂場所的版權收入。由於省去了中介媒體公司的抽成,預計遠俊工作室明年的收益將迎來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