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出六百萬
二十四人應聲點頭,立刻出門,把會議室讓給他們。人走後,王志勝直截了當地問:“高先生,關於《同桌》這首歌,你還沒有將其授權給其他公司吧?”
“沒有!”
“那就太好了。我想以五百萬的價格購買這首歌,不知道高先生是否同意?”
面對志在必得的王總,李俊啜了一口茶,笑道:“王總,您是想買斷這首歌的版權,對吧?”
王志勝坦誠地點點頭,隨即提高報價:“六百萬,高先生,買斷整首歌的所有版權!”
“不賣!”
李俊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王志勝皺起眉頭,六百萬已是市場上《同桌》的最高價。對於一個剛畢業的高中生來說,這無疑是個天文數字。尋常人聽到這樣的數目,恐怕會立即答應,他沒想到會遭到拒絕。
“儘管我還是個剛畢業的高中生,但我對歌曲版權的瞭解並不淺。”
李俊瞥了一眼旁邊的曾克明,笑道:“學長,如果王總現在買斷我的版權,那麼以後無論是在商業活動還是線下表演,我都不能再唱這首歌,只要開口超過三句,就是違約,對吧?”
“大致如此。”
曾克明底氣不足地回答。
李俊接著說:“王總,如果我沒猜錯,你應該已經聽過《同桌》這首歌很多遍了,對吧?”
“沒錯!”
"行,不論你的動機是情感還是其他。但從商人角度看,《同桌》之所以火爆,是因為市場缺乏類似作品,也難以找到能與之匹敵的曲目。
憑藉這首歌的獨特性,未來價值必然超越你提出的六百萬。
你覺得,我會同意這樣的收購條件嗎?"
王志勝面色微變。
他忽然意識到,面前這個看似稚嫩的少年,並非他能用金錢輕易糊弄的普通學生。
更甚者,談及六百萬時那波瀾不驚的態度,讓王老闆察覺到,這年輕人的內心藏著一隻老練的狐狸。
"那麼,你說個條件,我怎樣才能得到這首歌?"
六百萬,放到外面購買一首歌,恐怕眾多明星都會爭先恐後。
但在李俊看來,六百萬只是他想要就能輕易獲取的數字。
況且,《同桌》的熱度,日後無論是在實體演出還是商業合作中,絕非六百萬所能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