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羽 作品

第1553章 進京尋親

 她在薛家服侍了一場,最後也只得五十兩銀子滾出薛家,還不能再見到女兒。

 她無路過去,又無一技傍身,五十兩銀子很快就花光了。

 快要流露街頭時,被小混混調戲,是男人救了她。可男人救了她,並不代表男人就是個好人,當晚她就被迫跟了他。天知道那時她有多絕望,有多想回到從前在下河縣老家的時候,雖然日子過得不如意,但至少有阿孃和哥哥護著,沒人敢這麼欺負她。

 為了女兒,她再一次選擇了隱忍。

 兩年後她為男人生了個兒子,對女兒的思念卻不減反增。

 直到有一日薛家的人找到她,說讓她把女兒接走。她當時以為是薛家人大發慈悲,知道了她思念女兒,特意讓她把女兒接來團圓的。事實卻是女兒得了怪病,大夫說是羊角瘋,治起來不但花銀子,而且還不可能治得好,薛家人這是想拋棄她哩。

 拋棄自己的骨肉這種事薛家人做得出來,她沈菡做不出來,當即就接了女兒芙蓉來與自己團聚。賴宏知道後雖然很生氣,覺得自己又要多養一張嘴,但看在兒子的面子上還是給了芙蓉一口飯吃。芙蓉是個好孩子,小小年紀就知道怎麼討得賴宏高興,阿爹前阿爹後的叫著。可是賴宏雖然一開始不說什麼,漸漸地因為芙蓉的病越來越嚴重,家裡的開支越來越大,賴宏也越來越不耐煩,看著芙蓉就有氣。甚至動用過賣掉芙容或者丟掉芙蓉的想法,要不是她看得緊,芙蓉肯定被賴宏給賣了或者給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