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 作品

第 145 章 穿越中世紀145


第145章穿越中世紀145

路易莎在小城堡接待了很多訪客,而限制她接待更多訪客的因素是時間。不管怎麼說,‘見面禮’後兩天,就要結婚了!就在這座小城堡的教堂裡。

結婚當天,路易莎是凌晨三點起床的,做了一個簡單的祈禱,就開始了梳妝打扮。雖然此時‘結婚’本身偏私人,儀式可以很簡單。如紀堯姆這樣的王太子,在小城堡裡這樣的小教堂結婚也無所謂。但是,結婚男女一樣要裝扮得隆重,越隆重越好!

一方面,儀式本身依舊是非常嚴肅的,來的人少、教堂小,不妨礙穿的華貴。另一方面,舉行完婚禮之後,還要進城呢!進城之後就是遊行,到時候人們都看著呢,怎麼可以在穿著上有瑕疵?

路易莎穿著襯裙,怕著涼就罩了一件晨袍,洗漱完畢後還吃了點兒東西填補肚子,她估計今天還能吃東西的時機不會多了.然後她就坐在了軟墊凳子上,由侍女和女僕給她梳妝打扮,首先就是梳頭。

今天是婚禮,可以儘可能地隆重,這種時候,髮型反而不重要了,只是要梳成一個完全盤起來的髮髻而已——因為羽冠式冠冕,以及其他有的沒的首飾,會將頭髮基本遮住的。

果然等頭髮梳好後,一頂羽冠式冠冕被加了上來,頭髮就基本看不見。實際上這隻王冠更像是一頂帽子,它的主色調是白色的,上面縫綴著珍珠和金珠,形成幾何圖案。另外,在頭冠下邊緣一圈是一圈短短的珍珠流蘇,戴上之後,珍珠流蘇會散在額頭、耳朵一半的位置。

這個長度,既顯得俏麗年輕,又不至於活潑過頭,保留了那種禮服的莊重感。

這是路易莎為自己準備的大婚冠冕,仿照的是上輩子見過的俄國傳統頭冠,但比那個要小一圈,沒有那麼誇張。只能說,俄式傳統頭冠膨大太過了,美還是美的,卻是藝術品的那種美,人本身倒不重要了。

戴好頭冠後,路易莎才脫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禮服。禮服也是以白色為主要顏色,布料是白的,縫綴的上千顆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滾邊的位置,用金色的絲線繡出圖案。這些金色圖案也不是大塊大塊的那種,而是若隱若現,相當素雅。

另外這禮服的領子和衣袖也要略長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領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鏤空編織花邊,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樣,層疊的鏤空編織花邊像是蝴蝶翅膀一樣,從袖口伸出來,軟軟地搭在了手背上。

這件禮服裙是非常傳統的袍子,並無腰身,這似乎不符合此時的服裝流行?可話說回來,莊重到這程度,反而是這樣的直筒狀更對味。

換上這件禮服之前,路易莎已經穿好了一雙白色的長筒襪,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雙白色的,以縫綴的小珍珠流蘇為裝飾的小巧花鞋。鞋頭上,是以珠繡的手法,用白色為主,兼有其他顏色的細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麗圖案。

這個時候,路易莎已經覺得非常沉重了,雖然之前試穿時已經體會過了這種身體沉重的感覺,但這時候再來一次,還是難以適應。

然而,這還沒完呢!路易莎還要佩戴首飾,當然也是以珍珠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層層疊疊的珍珠項鍊。有長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繞住脖子,長的都快到膝蓋了!

除了項鍊之外,還有耳環、手鐲(即使在禮服的掩蓋下看不到)、戒指、胸針.極端隆重之下,當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腦上全套的!

最後的最後⒙(<a href=".co.co)(com),
路易莎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紅。這是她為了方便偶爾使用,把隨身空間裡的口紅膏體從口紅管里弄出來了,填到了一個小琺琅盒子裡。要用的時候,可以用小毛刷子塗。</p>
                          

此時,因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妝的。但愛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還是會偷偷化妝。膽子大的會用燒黑的木炭描眉,還會將胭脂塗到嘴唇上。膽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將臉頰擰紅了,堪稱‘天然化妝’。

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妝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妝品毒害的可能——近現代以前的化妝品可不是天然無汙染的‘古法制品’,事實上,真的對化妝品歷史有所瞭解的人就該知道,在對‘化學’一無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時代,人們用的化妝品有多麼生猛!

就說貫穿古代各個文明,時間之長、跨度之廣令人驚歎,同時還永遠是化妝品中最重要成員之一的‘鉛粉’.真的就是字面意義上大量含鉛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羅馬貴婦,又或者幾百年後的近代資產階級婦女,都用得上這‘毒.藥’。

避免了古代化妝品的毒.害這是好事,不讓化妝也確實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妝,還是不被允許化妝,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輩子,就算沒有太多化妝習慣的女孩子,也不少會用點兒口紅什麼的。而且遇到一些她們覺得有必要的場合,也很願意化妝,留下自己美美的樣子。

所以,隨著這輩子生理年齡一點點變大,路易莎偶爾也會忍不住塗一下口紅。對她這個舉動,身邊倒沒有人勸——此時畢竟已經是中世紀快到後期了,禁.欲.系開始漸漸瓦解,這一點從衣服的風尚變化就看得出來了。

只是偶爾塗點兒口紅而已,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經不會有人不識相地說三道四了。

路易莎就這樣自己動手,對著鏡子小心地塗嘴唇,很快塗出了一個漂亮的正紅色唇妝。那紅色實在是太正了,比紅花還純正。在路易莎今天從頭到腳一身白,連皮膚也是雪白無瑕的情況下,一下就和黑色的眉毛、灰綠色的眼睛一起成為視覺中心,而且是第一中心!

紅色的確是生命的顏色,濃烈的血、炙熱的火、日出日落的太陽,都是這個顏色,讓人沒法不第一時間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