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 作品

第 52 章 穿越中世紀052


不過路易莎先她一步,將禮物交給了使者團,造成了既定事實——伯爵夫人原本還當是路易莎要在禮物上動手腳,最後再陷害於她,堅持要檢查路易莎準備的禮物。結果當然是她也被震住了。

路易莎搞玻璃銀鏡的事是保密的,對外就不說了,對內有巴爾扎克伯爵發話,更沒人敢在伯爵夫人面前透露。所以她也是第一次知道,世上還有這樣的東西!然後就是極度不捨,她一度想將鏡子留下來,覺得只是大婚禮物而已,根本沒必要送這麼好的。

按照伯爵夫人的說法,‘這樣一面鏡子價值難以估計,非要估價,足以嫁一個公爵了!’。

此時貴族女性結婚都有不菲的嫁妝,一筆嫁妝的下限由她們出身的家族決定,而上限則是由她們的夫家決定。所以當一位貧窮、家族一文不名的女孩兒高嫁,嫁妝也可能不值一提。一位出身自顯赫富有家族的姑娘下嫁,嫁妝也不會太多。

而要嫁給一位公爵,或者公爵長子,排除極端情況,女方提供3000鎊到5000鎊的嫁妝金都很正常——這是不包含陪嫁的紡織品、衣服、珠寶首飾、餐具等實物,單純的現金的數字。

所以伯爵夫人說這面鏡子換算成金錢,足夠做一個公爵夫人的嫁妝,就是說起碼值3000鎊!

路易莎贊同這個觀點,不管怎麼說,伯爵夫人作為富庶的布魯多女主人,眼界是有的.原本歷史上,17世紀末、18世紀初才有‘巨鏡’,而當時一面2.29米*1.14米規格的巨鏡,就能開價3000鎊!

雖然從中世紀中後期到1700年這個時間節點前後,通貨膨脹過幾波了,同樣3000鎊,價值不可同日而語。但那到底還不是現代社會,大家用貴金屬做貨幣,膨脹是有限度的。

而且,路易莎這時候拿出幾乎完美的玻璃銀鏡是石破天驚,而1800年前後,玻璃水銀鏡已經是比較常見的東西了,只不過‘巨鏡’還很稀罕而已。再加上玻璃銀鏡其實比玻璃水銀鏡效果更好這些是支持路易莎開出更高價的。

所以兩邊抵消,1800年賣3000鎊的鏡子,在此時也賣3000鎊,也不是不可能。

唯一的問題是,路易莎不打算賣3000鎊——如果路易莎只有一兩面這樣的鏡子,她當然儘可以叫高價!但既然是做成了一個產業,就得考慮讓更多人買

得起的問題了。3000鎊一面的鏡子,能有幾個人買得起?買得起的人裡,又有幾個人是感興趣會買的呢?

這年頭有錢的貴族都熱愛打仗,那可是個燒錢的‘愛好’!真有錢也不見得有那個預算買一面3000鎊的鏡子。

路易莎的計劃是,最大尺寸的‘巨鏡’,就是她在制鏡工坊見證生產的那種,出廠定價1000鎊是個合理的數字(不算鏡框)。至於到時候賣到諸侯們手中會加多少價,那路易莎就管不著了——不過應該也加不了多少,畢竟制鏡工坊接受直接訂單,明碼標價。

這樣的話,哪怕是不方便直接來訂貨、收貨的買家也能大致有數,商人是沒法加價太多的。

也是路易莎篤定玻璃鏡會一炮而紅,才這樣做計劃的,她不需要通過商人向各個宮廷推銷玻璃鏡,更不需要所謂的銷售渠道——對玻璃鏡這種銷售量註定非常小的奢侈品,客戶固定就那些,幾乎個個有名有姓,強大的銷售渠道真沒什麼意義。

路易莎向伯爵夫人稍微透露了一下,玻璃鏡算是布魯多的自主產品了,伯爵夫人才沒說什麼,讓去參加婚禮的使團帶走了鏡子然後她立刻要求路易莎送她一面玻璃鏡,要和婚禮禮物那面一樣大。

路易莎沒有拒絕,只是讓伯爵夫人直接和制鏡工坊說。現在管著工坊的還是伯爵的人呢,賬目得清清楚楚,伯爵是要查的。路易莎能做得了伯爵的主?即使事後解釋一下,伯爵肯定不會責怪她批了一塊鏡子給伯爵夫人,她也不必沒事找事。

以伯爵夫人的性格,是不會記她的好處的。她又不是賤,還得為伯爵夫人消耗自己在伯爵那裡的情面——是的,消耗情面,一面可以賣1000鎊的鏡子,連帶鏡框,價值還更高。這可沒有輕易贈送的道理,哪怕那是自己的妻子。

反正伯爵自己不會送伯爵夫人,那拿出去一面,就是看路易莎的面子了。

這說起來其實有些苛刻了,但中世紀就是這麼苛刻,親夫妻也明算賬!尤其是丈夫對妻子,錢財往往看的格外緊。別說是自己的錢了,就是妻子的嫁妝,那也得由自己支配。甚至於送給妻子的禮物,珠寶衣服之類的就算了,如莊園什麼的,實際也是家庭共有。

只能說送禮物的時候顯得極好看,實際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真乃惠而不費。

就這樣,伯爵夫人不說話了,最終沒有得到一面巨鏡。凱瑟琳公主就不同了,一分錢沒花,布魯多就送貨上門了——這當然是為了打廣告、做宣傳,而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個廣告做的非常成功!

非常多的大人物來參加了瓦松王太子夫婦的婚禮,這些人中不少都看到了布魯多使團打開禮物箱子後,顯露出的玻璃鏡。呃,就算沒看到,事後也該聽說了。實在好奇不過,還有不少人去請求王太子夫婦,請求讓自己看看那面鏡子。

王太子夫婦也很寶貝那面鏡子,只給少數幾個人看過。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