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 作品

第 35 章 穿越中世紀035


一方面,在長期的實踐中,未必沒有人對穿內褲更有利於健康有模糊的認知。另一方面,更實際的,有的女性是有騎馬需求的——如路易莎這樣的貴族女性,她們普遍騎馬。

而側鞍是在14世紀末才被髮明出來的,至少現在路易莎沒見過。也就是說,她現在學騎馬和男人一樣,也是跨騎的。

而跨騎的話,雖然袍子也能隔開身體與馬鞍的直接接觸。但短時間‘散步式’地騎一會兒還好,如果是長途騎行,又或者快速騎行,那無論如何都是得穿內褲的。

那反正都違反不能穿褲子的禁令了,除不得不穿的情況外,別的時候也穿也就不足為奇了。

反正路易莎自己是穿內褲的(就是繫帶式內庫),身邊也沒人對此多嘴多舌。

話說回‘圍褲’,或者說‘月

經帶’,幾天之後,路易莎準時來月經後,就被放在廁所旁一個小木箱裡。路易莎要使用時,隨取隨用——當然了,隨身空間裡有一個兩層超市(甚至還附帶倉儲區)的路易莎,其實不大用得上。

她拿起一條月經帶只是放進了自己的隨身空間裡,實際使用的還是從超市裡拿的衛生巾。隨身空間裡時間靜止,也沒有過期的擔憂。以一個超市的存貨來說,至少路易莎這輩子是有保障的。

至於說使用過後,被拋棄的衛生巾。此時城堡的廁所廁坑大多是在流動水流上方,路易莎房間旁的這個廁所就是這樣。這樣一來也不用擔心有人發現什麼.未來如果有考古,在古人的廁坑原址沉澱裡,發現未降解的衛生巾這種地獄笑話,那就不關路易莎的事了。

她只管自己的生活,管不了後世人Cpu被燒乾的事。

當然,為了不被人發現端倪,如出門在外,得使用移動式馬桶上廁所,又剛好遇上來月事,路易莎還是會用侍女們手工做的月經帶(月經帶裡面塞的是乾淨的羊毛)。但實在來說,那種時候很少。

而對服侍路易莎的侍女和女僕來說,路易莎將月經帶當做是一次性用品,用過後丟棄,那也沒什麼奇怪的。

‘經血’在華夏古代被視作不潔的,而在厭女更甚的西方中世紀,也有差不多的觀點。普通人沒辦法,只能重複使用沾過大量經血的圍褲。而有條件的貴族女性,直接拋棄後用新的,也是很自然的事。

更費布料的圍褲是這樣,更不要說省得多的月經帶了。

繫帶式內褲上粘著衛生巾,路易莎覺得自己月經期間和平時沒什麼不同。其他人則只當她是量少的那類,以至於月經不影響日常活動——衛生巾絕對是現代社會最具意義的發明之一!

如果是針對女性,這個‘之一’或許都能去掉,至少爭奪最具意義發明‘top3’,是非常有競爭力的。

現代社會,人們只會說,女性會懷孕讓她們在職場上比男性少了一些競爭力,卻沒有說月經降低了競爭力。因為月經問題已經被現代衛生巾解決了!久而久之大家就忽略了。而事實上,在現代衛生巾發明並普及之前,這是個切切實實存在的問題。

所以,生活在中世紀,沒條件在意的婦女也就算了。凡是有條件的,月經期間都會盡量坐著不動,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尷尬時刻出現。

“我真不能理解,為什麼小姐與菲利普王子的婚約還要再等4年才能履行。現在小姐已經‘成熟’了,正是結婚的好時候呢[(.co)(com)”
路易莎換好衛生巾出來,就聽到一個侍女和其他人閒聊,這也沒避開她說。

海蓮娜見路易莎沒有附和這番話的意思,才站出來說:“這正是伯爵大人對小姐的愛護!過早結婚生育,對於女人來說可太難了!”

“這話我可從沒聽說過,那麼多貴族小姐12、3歲就結婚了,還有更早的。噯!我還聽說過一個,一位才七歲的小姐和一位35歲的騎士締結了婚事,她幾乎是被自己的母親抱在懷裡舉行的婚禮。”之前說話的侍女有些不服氣。

“既然已經來潮,就可以生育了!”

雖然此時官方解釋,女性的月經是因為女性‘體寒’(老西醫的觀念,認為男性具有‘火熱的身體’,女性則身體寒冷,以至於文靜而脆弱,是一種‘次等身體’。這樣的觀念,也可以說是非常厭女了),以至於無法像男性那樣,通過汗液、混合液排出多餘的□□的一種代替。

但是,大家顯然也在日積月累中發現了月經和

生育之間的聯繫。沒有初潮的女孩,是不可能生育的而此時的婚姻麼,理論上來說,只是為了生育孩子,所以如果不能生育孩子的話,一切就毫無意義了(宗教上認為男女結合這件事本身都是罪過,只是人在離開伊甸園後,已經不能‘單性繁殖’了,為了延續種族,所以大家不得不結合)。

此時有效的結婚年齡,最小是女12歲,男14歲。女方的年齡,基本上就是卡著多數人的初潮時間。

不過規定歸規定,一般都是平民晚於這個年齡(男性尤其明顯,老夫少妻在此時也被認為是幸福的狀態)。

而貴族則常常早於這年齡——貴族婚姻都是家族與家族的利益交換,生育固然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但婚事本身就是結盟的一部分。所以為了政治或經濟目的,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就舉行婚禮也不奇怪,大不了等孩子長大了再結合就是了。

“如果你沒那麼固執己見,就會發現,過早生育的女孩比遲一些生育的要更容易難產。我想伯爵也具備這方面的認知,才會這樣做。(<a href=".co.co)(com)”
海蓮娜注意到對方還要爭辯,擺了擺手:“不管你怎麼說,伯爵大人已經決定了,難道你要用你的認知去否定伯爵大人嗎?”</p>
                          

不是沒法說出更有道理的話,只是對這種認知已經很牢固的,海蓮娜知道說了也沒用。

巴爾扎克伯爵確實知道,事實上知道遲一些生育對女性生命安全有好處的,並不只他一個。只不過大多數人,尤其是男性貴族並不在意。

而巴爾扎克伯爵在意,也不是因為他觀念超前,或者格外愛護女兒。

這只是因為路易莎是他的繼承人,她能生下孩子,布魯多才能繼續在他的血脈後代中傳承。如果不能,繼承權就要轉到小女兒伊娃那一系。這種繼承人轉移的動盪會引起什麼波瀾先不說,巴爾扎克伯爵只有兩個合法女兒,這也讓他沒法冒險,將女兒當消耗品。

對此路易莎當然是樂見其成的.12、3歲就結婚,並準備生育什麼的,想想都頭皮發麻。雖然17、8歲結婚也嫌早,但危險性已經比12、3歲降了一大截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