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27章抽絲剝繭(22)

  何雙喜在失蹤前和陶強盛、陶立新都有過密切聯繫。

  如此種種,都說明陶立新和陶強盛當年在沙市極可能有過交集。

  所以,陶強盛當年對警方說自己於2015年12月份離開蓉城後,和陶立新之間就基本沒有聯繫,不知道陶立新去哪裡了云云,極可能是在撒謊。

  “陶立新和陶強盛為同村老鄉,根據兩家人反饋,這二人之間不存在什麼矛盾,並且關係很好,要不然當年陶立新也不會跟著陶強盛出門打工。”

  “警方調查陶立新的失蹤,陶強盛卻向警方提供虛假信息,這足以說明陶強盛做賊心虛,極可能和陶立新的死脫不了干係。”

  “何雙喜當年開了個養雞場,還欠了一屁股債。陶立新和陶強盛都是建築工人。一個欠了一屁股債的養雞場老闆極可能僱傭了兩個建築工人,最後老闆失蹤了,建築工人也死了一個,這起案子橫看豎看,無論怎麼看都是一頭霧水。”

  “找到陶強盛,將他抓回警局審訊,一邊審一邊想辦法撬開他的嘴。”

  楊峰三言兩語定下了案件接下來的偵辦方向。

  來畫生隨即召集人員去會議室開會,以商討“抓獲”陶強盛的方案。

  他擔心傳訊會打草驚蛇:傳訊往往意味著警方認為傳訊人涉嫌犯罪,但證據不足,因而需要面對面問話,以作進一步瞭解。

  這就會讓一些具備一定反偵察意識的嫌犯提前打好腹稿,甚至想出“死不開口,以不變應萬變”的辦法。

  更有甚者,會嘴上裝出一副乖寶寶的樣子,說自己一定按時按要求到公安機關接受傳訊,實際則腳底抹油,溜之大吉。但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蠢人,往往都是萬里無一,十數年難出一二。陶強盛的智商情商和心理素質,應該不會低下到這個地步。

  無論是從“白骨案”的呈屍現場,還是從警方調查陶立新失蹤時,以“半真半假”的口供成功矇混過關來看,陶強盛顯然具備一定的反偵察意識。他甚至是一個善於撒謊的人。畢竟,“半真半假”才是撒謊的最高境界。

  同時,如果要對陶強盛實施抓捕,則又缺乏實質性證據。

  因此,來畫生認為得想個辦法,實現突然一下就將陶強盛“帶回”警局接受審訊,這樣不但能讓陶強盛缺乏應付警方盤問的準備,更能在他的思想上和心理上達到“突然襲擊”的效果,讓他摸不清這到底是傳訊還是抓捕,警方到底掌握了多少相關證據。

  陶立新父母的dna和“白骨案”死者的對比結果雖然暫未出來,但陶立新的失蹤時間,還有他的身高體重等種種線索都顯示死者應該就是陶立新。

  楊峰和王星不宜出現在會場,不然就會出現“主次難分”的尷尬局面。因此,他二人主動留在來畫生的辦公室。

  王星看著自己的手機,突然說道:“我剛才查了一下萬年曆,發現3年前2016年的春節,是在2月7日,這距離1月25日的確沒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