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103章千絲萬縷(4)

  鄰居們就說,你打不打老婆孩子,好像和你喝不喝酒沒有多大關係,你在不喝酒以前好像也有打老婆孩子的習慣。區別只在於,你喝了酒以後,打起來會更厲害。

  聞達訕訕地說,這也不能怪他,他身體裡有很多彈片,一到陰雨天氣就痛,這讓他忍不住想要打人。

  鄰居們嗤之以鼻,說咱們這兒雖然雨水多,但也沒有天天下雨啊。

  聞達啞口無言。

  到了後來,他乾脆挑明瞭,說她要跑就跑吧,大不了老子再找一個,左右不過幾千塊錢的事。

  或者也說,那女人聰明著呢,如果要跑早就跑了,她就是捨不得我口袋裡的錢,知道就算重新找一個,也不一定能再找個像我這樣的有錢人。

  鄰居們總算明白了。聞達仗著自己有錢,在對待女人上,已經到了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地步。他之所以放任阮星竹成天在外頭走,壓根兒就不在乎她會不會跑,甚至篤定認為她不會跑。這和他在成為土豪之前,對待第一個越南老婆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再結合阮星竹面對村民們的“建議”所給出的答覆,以及她目前仍舊留在聞達身邊來看,村民們很快就得出一個結論:要成功栓住一個女人的心,果然還是不能在她的手腳上套鐵鏈,而是得在她的脖子上掛金鍊。只要在她的脖子上掛金鍊,她似乎也不在乎手腳上是不是被套鐵鏈。

  但好心的鄰居們似乎仍然不願對聞達“放棄治療”,說女人你可以不在乎,甚至可以再換,孩子呢?兩個孩子年齡那麼小,你也下得去手?

  聞達仍舊毫不在乎,說兩個兔崽子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我打他們幾下怎麼了嘛?

  甚至還會言簡意賅地說,這是我家事,感謝關心。

  這就是沒得聊了。

  毫無疑問,部分村民鄰居們提出來的這些充滿善意的建議,都被聞達當成耳邊風。他依然我行我素。

  聞達在沒有發跡之前,由於習慣性毆打父親,當地村委和派出所曾試圖“想個辦法”,將他送進監獄,但考慮到他家裡一老兩小的生計問題,這一計劃最終胎死腹中。這說明當時村裡不乏路見不平的“俠義之士”。

  在此之後,聞達對父親不再明目張膽地進行武力毆打,而是採取較為“柔和”的不給飯吃的“非暴力方式”,並且有阮星竹偷偷給老人送吃食,這讓聞達的虐父行為變得似乎也沒那麼讓人“不堪忍受”。

  更重要的是,發跡後的聞達不但一次性償還了先前僱傭在茶樹山勞作的村民們的工錢,並且支付的單筆工錢明顯呈逐年上漲的趨勢,僱傭的勞動力數量也越來越多,這似乎才是遮擋住他身上種種令人詬病之處的“耀眼光芒”。

  先富帶後富,最後大家一起富。這才是這個小山村裡,村委更想要的局面。也是這個原因,聞達甚至獲得過全縣“勞動模範”的榮譽稱號。

  至於打老婆孩子,人聞達不也說了嘛,那是他的家務事,咱這是山窩窩,又不是大海邊,管那麼多那麼寬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