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55章案中案(21)


  因此,法院一審中,周小璐被認定為主犯,石珺為從犯,分別被判處了三年和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出來後,奉老爺子氣得在法院門口破口大罵:“土地老爺挖了眼,看觀菩薩屙屎,閻王出告示……早知道這樣,我還帶她報什麼警,有沒有天理了?”

  理所當然,人老火氣旺的奉老爺子選擇上訴。

  上訴之後,辯護律師在二審的法庭上據理力爭。周小璐和石珺犯罪的主觀惡意性不大,她們作案的目的是出於報復而非牟利,且犯罪金額僅500元錢,犯罪金額不大。此外,周小璐幫助警方抓住了多個人販子,打掉兩個人販團伙,立有大功。

  以上理由,最終都被法院採納。二審法官同意修改判決,取消了周小璐和石珺的有期徒刑,改為對她們進行批評教育。

  石珺的第二份口供筆錄在尚彪的口供之後。

  根據這一份口供來看,這時沙市警方已經將石珺作為嫌疑人對待。

  尚彪提醒了他們,殺害周小璐的也有可能會是女性。同時,王康和尚彪的口供都顯示周小璐在被害前,同石珺之間產生過激烈的矛盾。

  這樣一看,石珺的確具備作案嫌疑。

  “你和周小璐到底是什麼關係?”蘇超開門見山地問。

  “已經說過了,就是很好的朋友……”石珺看起來有些疲憊。

  “不是‘戀人’?”

  “什麼意思?”石珺抬頭看著蘇超。

  “你們本是一對‘戀人’,周小璐於近期移情別戀,你們之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

  “你們找不到兇手,就懷疑我?”

  “強姦猥褻,矛盾殺人等案件,70%-90%都是熟人作案。我們之前認為嫌犯應當為男性,所以將你排除在外。這是我們工作的疏忽。通過進一步調查,我們充分掌握了你和周小璐之間實屬‘戀人’關係的證據……”

  “你們要是真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就不會這樣來問我。再說,這種事,能有什麼實質性的證據?除非……捉姦在床。不過,我也沒什麼不敢承認的。我和她,的確就是你們說的那種關係。但是,這又能說明什麼?我和她是戀人,案發前有矛盾,我就一定是兇手?”

  這個石珺不簡單。

  看著眼前不慌不忙,頭腦清醒的石珺,蘇超似乎突然意識到,這個人曾經夥同周小璐將人販子賣給了人販子。這麼一號人,膽大心細,邏輯思維能力強,善於扮豬吃老虎,賣弄小聰明的常規審訊手段在她眼前只會貽笑大方,不起作用。

  石珺在前幾天的筆錄談話中,其表現遠遠沒有現在這樣冷靜和理智。她當時是突然得知了周小璐的被害,情緒一時陷入崩潰?還是說,她是故意裝出來的?

  這是對著筆錄觀看視頻的幾人的疑惑,也是蘇超的疑惑。

  於是,蘇超打起了十二分警惕。

  “我們也沒說你是兇手,為什麼這麼急著撇清嫌疑?”

  石珺語塞,冷冷地哼了一聲,不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