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御九秋 作品

第一百八十八章 孤身救援

看到李中庸的名字,長生第一反應就是會不會是同名同姓,但再看事發之地,乃河北道的河間府,而二師兄李中庸的祖籍正是河間。

  看到此處,長生眉頭大皺,他目前正在翻看的這些卷宗乃是刑部的定罪卷宗,都是地方已經審理結案報上來請求核准的,大唐刑律共有五等,由輕到重分別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河間府給李中庸定的罪名竟然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可是斬立決的死罪。

  急切鋪展,看閱詳情,原來事情發生在一個月前,有人告發李中庸與申州反賊陳立秋多有往來,暗中資助陳立秋布匹錢糧,經河間府調查屬實,便將李中庸滿門十三口盡數拿下,關押在河間府大牢,只待刑部核准便明正典刑。

  他目前所看的這些卷宗都是刑部處理過的,李中庸這份卷宗的末尾已經加蓋了刑部的核準官印,核准日期是三日之前。

  由於周圍還有幾名刑部官員,擔心被他們看出端倪,長生便強定心神,放下李中庸的卷宗繼續翻看後面的卷宗,但他此時心急如焚,哪有心思再看其他卷宗,一邊隨手翻動,一邊自腦海裡急切思慮。

  身為御史大夫,他曾熟讀刑律,自然知道謀反是什麼性質,這可是十惡不赦的大罪,而且是十惡之首,尋常死刑都是秋後行刑,但十惡大罪是不在大赦之列的,故此也不用等到秋後行刑,定罪之後就會立刻行刑。

  而今刑部已經核准了李中庸一家十三口的死刑,而且公文也於三日之前發下去了,河間府屬於河北道,位於長安的東北方向,距長安約有一千多里,似這種刑部發下的公文,驛站轉送的速度應該不會很快,但一千多里的路程,正常情況下也就三四天的工夫。

  李中庸等人曾經與他相依為命,同生共死,李中庸有難,他自然不會坐視不理,但現在的問題是李中庸資助陳立秋,與謀反的陳立秋同罪,而且證據確鑿,就算他想翻案也心有餘而力不足,這可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就算他大權在握也無法顛倒黑白。

  而且公文已經發出去三天了,這時候應該已經快到河間府了。

  這一刻長生滿腦子都是與李中庸相處時的情景,當日為了完成師父羅陽子的遺願,李中庸在危急時刻將身上所有的銀錢全都給他做了盤纏,之後又與陳立秋阻截敵人為他爭取時間,在他自龍虎山安頓下來之後,李中庸還委託陳立秋去龍虎山給他送過銀兩。

  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是長生的作風也是他的品性,對羅陽子是這樣,對龍虎山是這樣,對所有人都是這樣,李中庸對他有恩,不管用什麼方法他都要救下李中庸。

  明的肯定是不行了,只能來暗的,除了劫獄沒別的辦法了。

  此時已是上午辰時,斬首犯人都是在午時三刻,即便此時立刻動身也來不及於今日午時之前趕到河間府了,不過正常情況下驛站轉送公文一天最多也就三百里,河間離長安應該在一千兩百里左右,至少也得四天,也就是說今晚趕過去應該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