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修的羅 作品

第270章 又不是不還,你著什麼急!?

 張三輕輕一笑,說道:“不著急。咱們不是約定好了嗎?第九場昇華考試開始之前,就將屬性點都給你。現在第七場還沒開始呢,不著急。”

 司澤有些尷尬地一笑,說道:“我知道不著急,但是不是可以先還一部分呢?”

 張三擺了擺手,說道:“司澤啊!首先呢,我這個分數你是知道的,不存在還不上欠你的屬性點,對不對?”

 司澤點頭。

 “其次,我也是有規劃的,我已經留下了65000積分沒兌換東西,就是給你準備的。信不信?”

 司澤連連點頭。

 “最後,我還有一個小心思,萬一你在第七場或者第八場考試裡死了,昇華廣場裡也沒人能繼承你的債務,我就不用還了,對不對?”

 司澤繼續點頭。

 點完頭之後,司澤猛然意識到,這特麼好像有點兒不吉利啊!

 “所以,你放心。又不是不還,你著什麼急!?”

 其實原本,司澤是不著急的。

 畢竟張三這場交易,自己其實什麼都沒有付出,只是張三不還自己才需要承擔風險。

 可現在聽張三這意思,是盼著自己死啊!

 同時,這一刻司澤也才反應過來,要是現在就能要到賬,自己就多了150點屬性,之後的昇華考試裡自己不僅存活希望更大,甚至還有可能獲得高分。

 但現在看來,只能等到第八場昇華考試結束自己再來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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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債權也是可以繼承的。

 舉個例子,張三收夏侯將軍當義子,然後李四欠張三十萬塊。張三死後,夏侯將軍作為張三的繼承人,繼承張三的財產之後,是可以去向李四要債的。也就是說李四的債主從張三變成了夏侯將軍。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而債權,其實也是債權人的合法財產之一。(當然,高利貸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