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修的羅 作品

第134章 什麼請客!?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而吳安茹家裡很有錢,但因為花錢大手大腳之前沒少被人當冤大頭。

 兩個人直到遇到了姜菲言,情況才有所好轉。

 在姜菲言的帶領下,她們三個人開始在學校裡到處欺負人,橫行霸道。

 一直以來,都是姜菲言欺負別人,還讓別人不敢吱聲不敢告狀。

 可今天,自己萬萬沒想到,竟然被曉雅那個死去的賤人的哥哥擺了一道。

 “我這個月的錢也不夠了。這件事情,要是讓我爸知道的話,估計以後我都別想要出來玩了!”

 說著,姜菲言惡狠狠地朝著身邊的兩個女生瞪了一眼。

 就是這一眼,嚇得包慶麗和吳安茹兩個人都瑟瑟發抖。

 “我不管你們兩個用什麼方法,必須將今天這頓飯的錢補上!”

 “服務員,沒上的菜就不要了。這瓶酒……”

 姜菲言知道,這頓飯其實可能花的錢都沒一瓶酒多。

 該死的曉雅的哥哥!

 竟然坑自己!

 等我解決掉今天這件事情之後,一定親自上門拜訪。

 而此時,開車離開餐廳的張三,哼著小曲,正往家的方向開過去。

 【叮!恭喜宿主觸發成就:中途逃單。】

 【中途逃單】成為政法大學榮譽校長的您,謹記遵守法律,時刻都在規範著自己的行為,這非常值得鼓勵。但中途逃單這種事情,會不會有點兒不道德呢?您獲得永久加成:罪惡+10,口才+1,智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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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請客中途跑了,犯法嗎?

 答:不犯法。

 一般答應請人吃飯,中途反悔,民法主流觀點任務,無償約定請人吃飯,屬於好意施惠。你可以理解這是額外給你的好意,但同樣我也可以不給。所以我原本想要請你吃飯,但中途反悔,並不犯法。

 當然,這樣做會傷害朋友之間的友誼。

 但這還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我吃飯逃單,是否犯法?

 吃飯不給錢,這就犯法了!

 這屬於侵犯了他人的財產,雖然一般都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來對逃單者處罰,但如果逃單行為情節嚴重,數額超過三千元,就構成了詐騙罪!

 因此,有些影視作品包括一些自媒體的文章說什麼情侶一定要一起逃單一次,說這樣會很刺激很浪漫,我不併確定這種行為是否浪漫,但我覺得鼓吹這種違法行為如果被起訴,一定會很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