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張俊 作品

第九百六十五章 專利利弊

  遇到這種情況,那麼你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甚至還有些自詡為民主典範的國家和地區,他們也會採用某種藉口,來侵佔一些專利技術。

  比如三毒,在醫藥方面,就採用藉口搶佔其它藥企的一些專利技術,生產仿製藥物。

  這些仿製藥物,對普通民眾和患者自然來說來說是一種福音。但對於藥企來說,卻不公平。

  藥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研發出來的藥物,卻被人竊取仿製,這是對其權益的一種傷害。

  或許這種行為人人叫好,可如果一旦藥企倒閉,或者停止新藥研發了,那麼最終受傷的還是廣大民眾。

  所以對於這些藥企來說,他們對於專利是又愛又恨。愛,自然是因為專利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恨呢,自然是因為這些保護措施並不能阻止一些人侵害他們的合法權益。而且這些專利智能維持十來年,一旦過期,就意味著喪失所有權。

  這對於花費鉅額資金研發出來的藥物的藥企來說,壓力還是非常巨大的。

  畢竟新藥的研發耗費的資金資源太高了,時間週期太長,一般一款新藥,三年只是一個起步,五年算是一般水平十幾年的也司空見慣。

  而且這還不一定能夠研發成功,一般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說要麼成功,要麼失敗,不確定性太高,風險太高。

  即便是好不容易研發成功了,但卻在這麼有限的保護期內,很難收回成本。

  這也是很多新藥價格居高不下的原因,當然不排除很多藥企盲目追求利益,亂定天價的情況。

  所以,所以也有很多藥企選擇了自行保密。比如我們的一些國字頭的中藥,就採用了自行保密的方式,配方處於絕密。

  事實上,對於絕大部分企業來說,如果自己的技術,創意,設計,能夠自行保密的話,那麼他們絕不會去申請註冊專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