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翎 作品

第92章 軒然大波

宋志永被劫持事件引起軒然大波。

  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鎮政府、鎮派出所都被驚動了。

  學校關係著千家萬戶,孩子們的人身安全被社會各屆人士都關注,學校及其周邊環境治安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鎮派出所當夜把兩個案犯押回並連夜分別審訊。

  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承認受老闆娘家屬指使,想威脅宋志永主動放棄追責和賠償款。

  但兩個法盲根本沒意識到他們行為的嚴重性,一直狡辯他們並沒想傷害宋志永,也沒來得及威脅,不能算綁架,說他們只想找宋志永“談談心。”

  “你們深夜私自潛入校園,在沒有告知學生監護人、老師、同學的情況下,使用暴力脅迫、控制人質、限制其人身自由,且在其老師進行制止時拒不放人,還拿出管制刀具試圖行兇,你們的行為已經構成綁架罪!”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情節較重的,將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聽到公安同志的話,兩個傻缺呆若木雞。

  超市老闆娘之前誣陷、訛詐宋志永,鎮派出所查證後勒令其限期賠付宋志永精神損失費四千元,算是小懲大戒。

  超市老闆娘拿到處罰賠償通知單,想到要白白丟了四千元錢,肉疼得吃不香睡不好,思來想去就找了兩個幫兇,想在限期內讓宋志永自願放棄賠償款。

  正當老闆娘為自己的小聰明沾沾自喜,公安工作人員上門出示拘留證。

  “我、我沒怎麼的!他們是一個村的,我讓他們去跟那個學生商量一下……”

  老闆娘嚇傻了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你教唆的兩個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個未滿十八歲。”

  公安工作人員明確告訴她。

  “那、那我還得賠多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