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強 作品

第507章 嚇了一跳

  因為上等家族危機,英發集團差點破產倒閉,大量業務骨幹、管理人員離職。

  後來,劉振華復出,用了不到兩個月,重新穩定了英發集團。

  後來,為了跟蘇強合作,用一部分股權換取了十億現金。

  再後來,也就是度假村奠基儀式前,劉振華孤注一擲,用股權換取了二十億現金。

  經過幾次的套現,劉家現在掌握了大筆現金,但是對英發集團的控制力也小了很多。

  別看劉振華擁有超級投票權,能夠掌舵英發集團的發展。

  但是,這裡面也是重重危機,畢竟,外面流通了將近百分之六十的股權。

  蘇強手裡有一定的股權,在風清雅那裡掌控著。

  風清雅充分利用證券市場規則,開設了大量委託賬戶,通過這些賬戶,她大肆收購市場上的應發集團股份。

  至今,已經超過了百分之五十。

  也就是說,只要風清雅願意,能夠立刻完成對英發集團的控股。

  至於劉振華的超級投票權,其實質就是英發集團的控制權。

  所謂超級投票權,就是同股不同權,俗稱ab股。

  說得再清晰一點,就是防止集團持有人在融資過程中,失去對這個集團的控制權。

  但,這個超級投票權一旦使用不當,就會成為大股東對散戶進行劫掠的超級武器。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劉振華兄弟倆擁有百分之六十七的超級投票權,等於死死地掌控著公司。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劉振華兄弟倆用百分之三十幾的股份,掌控了整個集團百分之百的控制權。

  用三塊多錢,控制了十塊錢,怎麼看,這都是有風險的。

  一旦劉振華兄弟倆有什麼不道德想法,其他股東的權益就受到損害。

  蘇強擁有百分之三十七股權的委託,妥妥的公司第一大股東。

  但因為超級投票權的存在,他對劉振華只有牽制能力,而沒有其他實質作用。

  說白了,就是很難在股東決策方面,推翻劉振華的提案。

  懂得都懂。

  這幾天,蘇強也在努力學習職責方面的知識。

  他其實也很撓頭。

  原本,他以為自己可以在某一天入住英發集團,讓劉振華兄弟倆滾蛋。

  現在看來,純屬做夢。

  那麼,超級投票權就無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