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強 作品

第311章 說服賈父

何小曼臨走之前,趙四找到她,在她面前放了一把刀,一張紙。

  紙是離婚協議,只要簽字,就給她五萬塊分手費,權做玲玲那孩子的撫養費。

  不籤,會用那把刀再跟她商量,不過,過程不會那麼美好。

  何小曼只好簽了字。

  還在趙四安排下,錄了像,保證自己不會散佈任何有關賈家人的謠言。

  在錄像中,何小曼陳述了自己走過的路,也做出了懺悔,並進行了保證。

  但,這一切都沒有什麼意義。

  趙四保證,只要她不亂說,這個錄像就永遠不會被其他人看到。

  否則,後果自負。

  賈勝準備回家,但蘇強把他留下了。

  原紫裳那邊,正好缺少貼心人。

  賈勝或許不是那麼靈巧,但是,很踏實,很實在,很忠厚,絕對值得信任。

  他一開始不想在這邊,主要是不放心父母。

  蘇強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把他父母接到桃花村來,反正這邊也有住處。

  另外一個,就是在縣城給他們買棟房子,他們三口住著,也方便。

  賈勝猶豫不決,看著賈悅,似乎想讓賈悅給出個主意。

  蘇強突然想到一個事兒。

  “對了,我想起來了,我記得,額,爸爸釀酒不錯,完全可以在這上面做做文章呀。”

  賈勝和賈悅都看著蘇強,不知道他這是什麼意思。

  “賈悅,老爺子自己釀的酒,我喝過了,確實很好喝。”

  “我想,完全可以做個酒廠,到時候,老爺子做廠長,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佔領市場。”

  蘇強不是一時興起,其實早在賈悅家裡時,就想到了這個問題。

  賈勝跟何小曼離婚,何小曼淨身出戶,把她跟蘭文大的那個種帶走,賈勝其實一點負擔都沒有。

  在他幫助下,再把酒廠建起來,多了不敢說,每年讓賈勝一家人掙個幾十萬,還是很輕鬆的。

  甚至,蘇強都想好了,實在是推銷不動,那他就把酒廠的酒全都承包過來。

  做成大青山品牌酒,他自己喝,招待客人,送給朋友,應該不錯。

  賈勝有些意志消沉,憋了半天,問能不能把玲玲留下。

  蘇強和賈悅都勸賈勝不要這樣做。

  孩子是何小曼跟蘭文大的,先不說這問題。

  就說他們離婚後,他要想再找個媳婦,帶著個孩子也不好。

  他應該跟何小曼徹底一刀兩斷,替何小曼養孩子,這算怎麼回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