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大反賊 作品

第861章 海州書院


  清晨,海州左騎軍軍情司衙門。

  寬敞的庭院內,蟲鳴鳥叫,微風拂面,一片祥和寧靜的景象。

  數十名軍法官排著整齊的隊列,正一個個愁眉苦臉,與這優美的環境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軍法司司長鄭忠坐在院子的臺階上,神情嚴肅。

  “我左騎軍軍法第五條是什麼?”

  鄭忠望著站在自己面前的一名軍法官,開口詢問。

  “軍法第五條:臨陣退縮者,斬!”

  鄭忠繼續問道:“那第六條呢?”

  “軍法第六條:聞鼓不進者,斬!”

  鄭忠看了這軍法官幾眼,提醒道:“那第七條呢?”

  “第七條,嗯,第七條......”

  “回去,謄抄三十遍。”

  “是。”

  這軍法官灰溜溜的走了。

  “下一個!”

  這名軍法官退下去了,排在他後邊的一名軍法官邁步上前。

  “司長大人,軍法第七條是,軍中械鬥者......”

  鄭忠瞪了一眼這軍法官道:“我沒問你這一條,你搶答個屁啊!”

  “你說說,我們軍法第十八條是什麼?”

  “啊?”

  這軍法官聽到這話後,頓時變成了苦瓜臉。

  “第十八,第十八條是......”

  看這軍法官支支吾吾半天沒答上來,鄭忠頓時板起了臉。

  “會就會,不會就不會,別他孃的耽誤我的時間。”

  “司長大人,這一條我沒記住。”

  “哼,我就知道你小子偷懶了!”

  “我可告訴你,你們是執行軍法的,你們都不清楚軍法,那豈不是瞎搞嗎?!”

  “回去,將軍法所有條款謄抄五十遍,明日老子還抽問你!”

  “你要是再答不上來,還當什麼軍法官,直接回去抱孩子得了!”

  “是!”

  這軍法官擦了擦額頭的冷汗,忙退下去了。

  “下一個!”

  又一名軍法官懷著忐忑的心情站在了鄭忠的跟前。

  鄭忠問:“你說說,要是有我軍中將士當街調戲女子,該當如何處置?”

  “回司長大人的話,依照我左騎軍軍法,當打三十軍棍,遊街示眾,革職,驅逐出兵營!”

  “恩。”

  鄭忠微微點頭後又問:“軍中有人賭錢呢?”

  “凡是參與者,一律三十軍棍,關禁閉十日,下不為例!”

  “倘若再犯,革除職務,逐出兵營!”

  鄭忠看了看花名冊,開口問道:“你叫什麼?”

  “羅樹林!”

  “很好!”

  鄭忠對軍法官羅樹林道:“明日開始,你就不用每日來參加抽問了,一月一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