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 37 章




雪天, 太陽死氣沉沉,才進入傍晚,天空就陰森黑沉起來。









田來娣就著最後一抹光亮,匆忙去門口菜地裡割了顆大白菜。









割好後, 她又將掀開的稻草復原, 確定蓋住了所有的菜, 才準備回廚房。









“三妹,做飯呢?今天晚上做什麼好吃的?帶我跟你哥的份。”王紅豔一手撐著絲毫看不出肚子的腰,一手挽著丈夫的手臂,臉上掛著熱情的笑, 說出的話卻格外理所當然。









她長得不錯, 濃眉大眼,身材圓潤,瞧著比身旁的田長卿還要高一點點,單看外貌,是時下長輩們最喜歡的一種類型。









田來娣有些怕這個大嫂,總覺得她看著自己的眼神帶著一股審視與挑剔, 具體是什麼她也說不清楚,但本能的不喜。









只是從小到大,在家裡都是透明人的來娣不敢不喜, 只能儘量躲著人。









好在這個大嫂雖厲害,但嫌棄家裡吃住不好, 基本都住在爺奶家,今天不知道怎麼就回來了。









她其實不太想理王紅豔,但膽子太小, 最終只得停下腳步, 乾巴巴的回了句:“晚...晚上吃大醬燉...白菜。”









王紅豔一臉嫌棄, 完全忘記之前在孃家的時候,還吃不上這樣的菜色。









她託著腰部,將肚子往前挺了挺:“怎麼這麼窮酸?我可是懷著田家的金孫,再給我炒一盤雞蛋,要做的油汪汪的。”









田長卿也在一旁配合:“對,三丫,多打倆雞蛋,我也要吃。”









來娣抱著大白菜吭吭哧哧半天也說不出拒絕的話,家裡的雞蛋,她哪裡敢拿。









=









見來娣巴掌大的小臉慘白,不僅不難看,還意外生出幾分贏弱感,王紅豔眸底不禁升起了厭惡與嫉妒。









要說這十八里村的,她最討厭的就是田家的姑娘,其中田宓為最。









沒辦法,打小就被拿來作比較,但凡見過田宓的人,再見到她時,說的永遠都是一個意思...你長得是好看,但比田家那個田宓小姑娘還是差了一些。









人都有攀比心,她王紅豔尤甚,所以小小的她,就討厭上了一個叫田宓的陌生女娃。









直到她長大12歲,已經開始抽條,到了愛美的年紀時,還是會聽到這樣的言論。









王紅豔自然不服氣一個九歲女娃娃比自己好看,所以特地跑去勝利村見了田宓。









時隔11年,如今23歲的王紅豔依然記得,當時的她並沒有看清楚小姑娘多好看,只看見穿著警察制服的男人,躲在一個角落裡,給三個小女孩子塞吃食的畫面。









那時候剛好趕上自然災害,王家窮,家裡有什麼好吃的都緊著弟弟,哪怕弟弟是個傻子,那也是帶把的。









要不是她從小機靈,能從別的男生那邊哄到吃食,說不定人早就沒了。









她以為誰家的父母都是一樣的,畢竟她們村裡的姑娘都不值錢。









但原來不是的,至少田家不是這樣的。









那個看著威風的不得了的田公安,居然將口糧省下來給丫頭片子吃,自己則笑著在一旁猛灌水。









這事對於王紅豔的衝擊很大,從那以後,忍不住就更加關注田宓。









哪怕,人家從頭到尾不認識她。









再後來,她又聽說田家的女娃全部都念書,她也在家裡撒潑打滾鬧著去。









那時候王紅豔不懂女娃為什麼要念書,只覺的田宓有的,她也要有,莫名其妙就升起了攀比心。









再後來,她們都漸漸長大,王紅豔一心想要憑著容貌嫁到城裡去,只覺成為城裡人,就能壓了田宓一頭。









但這年頭城裡人看不起鄉下的,但凡品貌有一樣過的去的,就算男生喜歡她,男方家裡人也不願意,還有不講理的找上門辱罵。









而那些個二婚或者長得寒磣的,王紅豔自己也看不上。









就這麼挑挑揀揀,年紀越來越大,名聲也越來越差的時候,她遇到了田長卿。









田長卿就是蠢的,才認識半個小時就把他的家底抖落的乾乾淨淨。









其實王紅豔知道他是田宓的大哥,畢竟她那麼關注田宓。









只是從前她一心想要嫁到城裡,便沒想過這一茬,如今嫁去城裡幾乎不可能,她就想著嫁進田家也不錯。









一個是田家條件好,二個就是成為田宓的大嫂,一樣能死死壓在她的頭頂上一輩子。









再加上,以田家對田長卿的縱容,她能拿捏住田宓婚事的可能性很大。









比自己漂亮又怎麼樣?有父親寵著又怎麼樣?最後嫁給誰,還不是她說了算?









女人的底氣,說到底還是男人跟兒子。









王紅豔甚至都已經開始幻想起田宓未來的悲慘命運,連嘲笑、落井下石的詞彙都在心裡演練了無數遍。









卻不想半路殺出一個程咬金。









劉向東找到自己的時候,王紅豔簡直嫉妒瘋了。









當年,她看上的其中一個城裡男人,只是個臨時工,一家十幾口蝸居在三十平的屋子裡,都看不上她王紅豔。









憑什麼?









憑什麼田宓什麼都不用做,就能輕易得到她費盡心思也爭搶不到的好姻緣。









然而,就劉家這樣,在鎮上處於頂尖水平的家庭,她可望而不可即的條件,田宓居然不識好歹的給拒絕了。









拒絕了還不算,劉向東甚至為了田宓不惜設下陷阱,讓自己去告田長卿耍流氓,再去嚇唬田宓,以她嫁給自己傻弟弟為代價,換取她哥哥的平安。









等田宓走投無路時,劉向東再以英雄救美的姿態出現,虜獲美人芳心。









而她王紅豔,則可以得到夢寐以求的城裡工作與身份。









她不覺得劉向東這麼做有什麼不對,甚至是羨慕的,要是有男人願意為了她花這麼些心思,她高興還來不及呢。









再後來,在劉向東的眼皮子底下,做小動作按死田宓,跟白得一份體面工作,她選了後者。









至於田長卿,那就是個沒什麼腦子的蠢貨,只要自己哄幾次,便能將人哄回來。









當然,就算哄不回來也沒事,了不起將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以她的城裡戶口,正式工作,怎麼可能找不到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