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歐小娟 作品

第20章 不當藝人是因為太有才華

  在週一凡有些文藝的心裡,只有沒啥本事,只靠臉蛋的才會去當藝人,他當不了藝人絕不是因為醜,而是因為太有才華。

  在他的概念裡,有才華的人,肯定都不怎麼好看,比如自己,比如南宮楊。

  “我也不知道他怎麼想的。”南宮楊和週一凡想法差不多,去當什麼藝人,拋頭露面的,做音樂人多爽啊。

  週一凡很少看到老大為了哪個新人這樣傷神,“那人是誰啊?”

  “林雨。”南宮楊說道。

  “林雨?他不是就寫過一首歌嗎?”週一凡驚訝的問道。

  他知道林雨,《像我這樣的人》還是挺火的,而且是月中才上榜,竟然可以半個月就爭到新歌榜第一名,簡直是前無古人。

  但說實話,十月的新歌榜實力也都一般。

  各個娛樂公司,有一定的默契,會錯開一線歌手發歌,大家都不想硬碰硬,然後會留出一個月給純新人,也就是所謂的新銳榜,另一個月就是給各個公司出道一段時間,但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紅起來的,給他們一些機會。

  林雨趕上的十月,剛好就是後者。

  所以十月發歌的是不算紅的歌手,本身流量並不大,林雨跟他們還有得一拼。

  如果真的是純一線歌手拼歌,林雨月中才加入,不可能有這樣的成績。

  所以週一凡對林雨是欣賞。

  但沒欣賞到非拉攏不可的地步。

  在週一凡看來,需要拉攏的人一定是有很多優秀的作品。

  林雨只是寫了一首歌而已,有的音樂人,一輩子也就一首歌,這種靈光一閃的作品,很多都轉瞬即逝了。

  所以金牌作曲要有五首以上的金曲。

  南宮楊抬頭看了眼周一凡。

  “最近微音上很火的《聽我說謝謝你》聽過嗎?”

  “聽了啊。”

  有的歌適合自己聽,但是有的歌就適合分享著聽。

  《聽我說謝謝你》就屬於後者。

  南宮楊苦笑一聲,“那也是林雨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