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白的 作品

第二十一章 愷帝君子,民之父母





第二列擺放的是律法,他已經看了一半多了,從第四天開始,他每天提前了一個時辰過去看書,九點正常磨豆腐。





當然,他還得提前一個時辰起床,因為他還要藉著早起訓練協調性。





看第二列開始那天,老頭給自己留了一個問題,讓他從第二列找答案。





問他:大魏可否恢復肉刑?





肉刑?





肉刑是什麼?





比如一個人犯了不是很嚴重的死罪,但又罪不至死,就可以以面部刺字、杖刑、或斷指、臂、腳甚至宮刑……等等,以傷身體部位來代替死刑。





肉刑可以大大減少大魏的死刑犯,如腹誹罪、投一袋糧罪或偷一文錢等等一系列罪不至死的死刑。





林柯當時就想要回答。





但厲淳罡擺了擺手說:“等你最少看完這一列,或者剩下所有書,再來回答我。”





林柯當時默然,只能點了點頭,但是心裡想法還是認為要恢復的。





為什麼?





因為林柯的靈魂終究是另一個世界的,他認為無論是從民主、民意、民生,都可以選擇恢復肉刑。





但林柯第一天就翻到了大秦聖朝的律法,裡面就有一[秦人皆趨令]。





什麼意思,這個令法是秦聖皇以法家思想為中心建立,具體體現在焚書之時。





當時秦聖皇令李思焚燒書籍,不從者皆以肉刑,但刑最重者不死,當為王!





後來果真有一人受刑不死而為王。





但之後更有六百萬受刑者修築秦聖皇陵。





林柯看到這裡時,自我就稍微有些懷疑。





在之後,到大漢聖朝時,大漢文聖皇時,先改進了肉刑,使得肉刑不再那般讓人痛苦,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比秦時更溫和一些,看到後面記載林柯皺眉,當時是這樣寫:





“少女為贖父,隨父入大漢鹹京,欲入身為婢,大漢聖皇體桖民意而下詔:‘愷帝君子,民之父母’……”





大致意思就是,因為一個少女到大漢鹹京,為父親贖刑,可以為奴,只願父親不受肉刑,因為受了肉刑與癱瘓者無異。





少女的這個舉動感動了當時的大漢聖皇,之後廢除了肉刑!





但女孩父親因為廢除肉刑,被處以死刑!





林柯看到這裡時就放下書,久久無言,陷入沉思。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掌上閱讀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