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輕風去 作品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失衡的實力對比(求月票!)





今天所派出的一百多人,已經是鄭家所有專門預備的機動力量了,一般也足夠用的。





當然,這並不是說鄭家實力太弱,或者說財力不如林大官人,主要還是因為兩種集團的體制差異。





林氏社團依託於足夠廣闊又相對富裕的鄉村實土,人口基礎有十來萬,人力資源成本低。





而鄭氏鹽業集團是純商業組織,人力資源投入也是純商業模式,成本遠高於林氏社團。





舉個例子,林氏社團的打手,每月月薪一兩。





加入社團的好處,很大一部分體現在家裡稅賦優惠等隱形方面。





至於兩支工程隊的人,則等於靠著官府工程經費來維持的,也不用林大官人自己掏腰包。





而且這次來揚州的五百人,還有一大半是用“服役”名義徵發來的,相當於官府買單。





相比之下,同樣是打手,鄭氏鹽業集團就需要付出二兩月薪,明面成本高出一倍。





整個鄭氏鹽業集團年收入在四萬兩左右,繳納給官府的鹽引成本一萬多,人力和運輸成本一兩萬,剩下的才是利潤。





算算賬目就知道,鄭氏鹽業集團不可能維持幾百人常備機動力量,除非完全不要利潤了。





所以要拼人數,就算鄭家是在揚州主場,當下又怎麼拼得過以九個都為基礎的林大官人?





除非鄭家馬上不計成本擴軍,搬出積存庫銀大規模招納社會閒散人士,或者向其他勢力租借打手,短時間內或許可以有一搏之力。





但臨時擴軍和整編需要至少幾天時間,在這段時間內,鄭家的打擊力量處於一個“真空期”。





想到這裡,又想到對手的幾百人力量,鄭員外在家裡完全坐不住了。





他立刻起身,對心腹老管事吩咐說:“第一,我要男人!先把宅院裡所有剩餘的奴僕組織起來!同時去借人、僱人,先從庫房支三千兩使用!





第二,速速向同業各家下帖子,讓他們不要輕舉妄動,不要妄圖渾水摸魚!





第三,備轎!我現在就要去拜會知府!”





把最要緊的事情吩咐完了後,鄭員外立即對來做客的汪員外說:“汪兄可否暫借一批人手應急?”





汪員外也還在震驚中,下意識的回應說:“此乃應有之義!”





作為同鄉加同業,別人遇到了困難,稍微支援乃是一種道義。





鄭員外舉手為禮謝過,然後說:“如今我的人手捉襟見肘,就請汪兄派三十人,幫我守住白花魁所在的甘泉別院!”





汪員外恢復了冷靜,“若對方真有數百人,三十人也守不住。”





鄭員外冷笑道:“如果他們真敢派上百人闖入宅院當強盜,那就不用攔著!”





話說到這個份上,汪員外不幫忙也不行了。不然傳了出去,會被所有同鄉看成不講道義。





徽州人在外面經商時,還是很講究團結,不然也形成不了商幫。





就是汪員外很好奇,這個林解元到底是何等樣人物,竟敢在揚州城喊出撼動鹽業秩序的口號。





想了想後,汪員外決定明天親自去別院看幾眼,畢竟耳聞為虛眼見為實,多收集點信息總不會錯。





向汪慶求助後,鄭員外就急匆匆地走到了前廳,等待大轎子抬過來。





這時候,又有一個門子急忙跑了過來,慌張的稟報說:





“大門外面來了百來人,個個胳膊上纏著紅布巾,不懷好意的朝著咱們家大門張望!”





臥槽尼瑪!鄭員外連忙吩咐:“不要走正門了!用小轎,從側門走!”





然後又對老管事指示:“你拿我的帖子去縣衙,讓縣衙先派些衙役過來看著大門!”





在鄭員外趕到府衙之前,當今的揚州知府吳秀已經在聽巡捕官的稟報了。





城中出了這麼大事情,作為知府不可能一無所知。





“這夥人總數在五百左右,數日前持有路引分批零散入城,名義上都是吳縣派來的輔助蘇州衛漕運的差役。





這夥人內部號稱為吳縣民團,似乎有一套組織體系,不是遊兵散勇。





目前彼輩都集中居住在城中東北的四個廟宇中,戒備心和防禦心都很強,甚至還在屋頂高處佈置了瞭望哨。





另外據城中商家說,他們進城後,已經購買了不計其數的棍棒扁擔等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