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輕風去 作品

第一百三十六章 八十兩的名園(求月票!)

雖然劉推官一再告誡自己要謹慎,判案尤其是重案容不得半點草率!





但他還是犯了個衝動的錯誤,重重的在縣衙判詞上籤了字,複審維持了縣衙的判決!





在現場的人其實都能理解劉推官的心情,主要是堂下的林大官人實在太氣人了!





一個重刑犯在下面不停叫囂“是男人就來判我”,哪個刑名官能能忍住不判他?





劉推官在案卷寫下了最後一個字,完成了職責。





然後便抬起頭準備罵幾句洩憤,卻見林泰來轉身就跑了,不給劉推官機會。





“你們為什麼不攔住他!”劉推官對左右衙役怒喝道。





衙役答道:“小的們眼見案子已經審完,以為不用留他了。





再說要收監和執行刑罰,也該是縣衙動手,咱們府衙不用管那麼具體。”





劉推官只能把案卷扔給了書吏,吩咐道:“拿到簽押房用印,然後送回吳縣!”





林大官人這個身背“杖一百、流三千”刑罰的危險重刑犯,又來到了街道上。





然後林大官人一路向南狂奔,終於在天黑前衝到了位於南城的察院。





然後在門口大喊一聲:“巡按老爺在上!小人橫遭府縣聯合構陷,有千古奇冤上訴!”





在眼下蘇州城裡,巡撫不在,那麼司法權威最大的官員就是江南巡按,而巡按的臨時駐地叫察院。





這可是“代天巡狩”的欽差,職責就是觀風問俗,監察地方,清理刑案,糾正冤屈。





所以喊冤來找察院,實屬專業對口。





本來江南巡按邢侗早幾天就打算離開蘇州城,去別處巡視了。





但他路過滸墅關時,卻遇到了王之都的挽留,請求他在蘇州城多留幾日。





近十多年來,這是王之都第一次對他“請求”,所以邢巡按非常招架不住。





反正多留幾天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邢巡按又從滸墅關回到了蘇州城。





然後林大官人的冤情,就在今日官衙關門之前,告到了邢巡按手裡。





在這個夜晚,蘇州城裡的官員們各有各的盤算。





鄧知縣想著,複審下來後,應該如何整治林泰來。





今天已經晚了,聽說林泰來沒出城,明天先來個關門打狗、全城抓捕?





然後打一百杖,吊在胥門示眾三天?





朱知府想著,府試中把林泰來刷掉,王之都應該會接受。





畢竟王之都最需要的是吏員林泰來,不會在意林泰來的科舉功名。





唯有江南巡按邢侗在大罵王之都,這個坑貨果然沒安好心!





難怪王之都會挽留自己,原來想要給自己送這麼大一個麻煩!





在察院告完狀,林泰來就需要找落腳處了。





他對跟著自己的官兵們說,“你們緝拿我是為了讓我去衙門聽審,如今衙門都審完了,你們還有何必要繼續跟著?





反正我林泰來今晚也不會出城,跑不掉的!”





那些官兵本來也沒什麼積極性,聞言就散了,放任林大官人這個重刑犯在城中亂竄,由此可見衛所軍紀之嚴明。





如今林大官人身邊沒有隨從,孤身一個人在城裡比較危險。





想了想後打算離開西城吳縣,去東城長洲縣轄境內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