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69章 省高院態度,申請最高院指導!

 
“如果南省的省高院,對於該案件,認定為一審判定沒有任何問題,駁回咱們的上訴請求怎麼辦?”

 
“那咱們是不是就要向最高院提交訴訟申請了?”

 
“這個案子還能打到最高院嗎?”

 
李雪珍眼睛布靈布靈的望著蘇白,充滿了期待。

 
聽到這個問題,蘇白笑了笑。

 
李雪珍的這個問題,問的很到位。

 
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情況是利用憲法進行判案。

 
可是憲法是國內的基本法律,在此並沒有先例。

 
如果省高院是以這種情況,來駁回上訴請求,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可是,劉文雅這個案子二審法院就算是不受理,但是終究要給一個明確的說法。

 
根據法律的基礎解釋,所有法律都具有可訴訟性,那麼憲法也不例外,同樣具有可訴訟性。

 
在這種情況下,憲法同樣具有可訴性,為什麼不能以憲法進行判定?

 
高院如果駁回了他們的訴訟申請。

 
那必須給一個相應的說法吧?

 
對於李雪珍的這個問題,蘇白笑著開口:

 
“高院有拒絕劉文雅這個案子上訴的權利…”

 
“但是…”

 
“高院肯定要回應一些問題的,比如說憲法具有可訴訟性,那麼為什麼駁回咱們的上訴請求。

 
說不出來原因,在流程上就屬於違規的行為。

 
一般來說,中院和基礎法院會有可能在流程上出現錯誤的違規流程。

 
但是高院方面很少會出現這種情況,畢竟大多數一個省只有一個省高院。

 
在這一點上還是要規避的,否則會對省高院方面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

 
“放心吧.…這個案子不會存在著高院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直接拒絕咱們的上訴請求的。”

 
“奧,明白了蘇律師。”

 
李雪珍小臉認真的點了點頭。

 
另一邊.…

 
在蘇白和李雪珍提交完上述申請後。

 
高院方面,對於該案件高度重視。

 
為什麼重視?

 
因為這其中涉及到了憲法內容。

 
一審的判決的確有一定的不合理的地方。

 
可是這個案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

 
憲法能不能作為起訴的法律,能不能夠作為判定的法律,這一點在法律解釋上是可以的。

 
敲重點,在法律的解釋上是可以的。

 
那實際應用呢?

 
實際運用是什麼情況.…憲法是什麼法?

 
是國家的基本法律!

 
能用於給予人定罪嗎?

 
高院方面,為這個案件特意開啟了一個裁判委員會的討論。

 
負責這個案件的審判長,審判員,以及其他人員對於該案件進行了討論。

 
但是最後還是沒有討論出什麼結果,不過有一點可以確認。

 
那就是關於劉文雅的這個案子,他們不能不受理。

 
但是應該怎麼受理?

 
最終,負責該案件的審判長段朝海,特意聯繫了蘇白。

 
希望蘇白能夠對這個案件進行一定的解釋。

 
或者說,在這個案子當中有一個準確和站得住腳的說法。

 
南省省高院,公開辦公室內。

 
審判長和律師是不允許私下會面的,但是可以進行公開的會面。

 
在這個案子中,高院方面也很難去處理這個案子。

 
所以只能找來原告的委託律師和原告當事人,詢問意見,或者是協商著能不能夠撤銷該案件的起訴。

 
當然,在這個案件中,蘇白的看法是堅決不給予協商。

 
必須要繼續起訴到底。

 
對此,作為二審審判長的段朝海,沉默了數秒後開口:

 
“這個案子還沒有開庭審理,這一次找蘇律師你過來是為了進行協商,還有看看這個案子到底應該如何處理。”

 
“算是法院組織的一次調解吧。”

 
“是和原告方單方面的調解。”

 
“蘇律師你不要有太大的意見,我在這裡就陳述一下法院方面的觀點。”

 
“法院方面的民事裁判委員會對於該案件進行了一定的商討。”

 
“商討的結果是,這個案子既然二審提審到我們高院了。”

 
“我們高院肯定是要解決這個案子的,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