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63章 被頂替的人生,推動國內司法重要案件!

 
“那蘇律師你的意思是這個案子,咱們可以委託了?”

 
“好!”

 
“那我現在就去聯繫當事人,說這個案子咱們白君律師事務所可以委託!”

 
說著,李雪珍噠噠噠的小跑出辦公室門。

 
蘇白:不是,他還沒有說完話呢,小李是怎麼回事?

 
是擔心他不接受這個委託嗎?

 
但是隻是這麼一個案子,就算是不接受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吧?

 
嘖嘖.…

 
小李不是看重這個案子,是另有所圖啊!

 


 
李雪珍在走出蘇白辦公室後長呼口氣,小臉上寫滿了興奮和激動。

 
不管怎麼說,這個案件只要接受了委託,那麼就需要出差!

 
只要能出差.…

 
按照王可欣給出的方法,一定可以成功的!

 
李雪珍心裡默唸。

 
隨即,準備聯繫一下當事人。

 


 
與此同時。

 
南省,周市,某村莊內。

 
劉文雅家中。

 
劉文雅這幾天時間,一直在期待著網上能有大律所向自己回覆。

 
回覆她這個案子可以委託,或者說讓她能得到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

 
實際上,前一段時間。

 
劉文雅在得知了自己被頂替以後,報過案,找過教育部門。

 
但是被回覆的都是,這個案子的管轄並不屬於執法部門。

 
同樣由於時間年限過久,教育部門對於這件事情,也沒有過多的干涉權。

 
關於這一點,並不屬於行政不作為,而是每個部門的確有著每個部門的職責。

 
就像是執法部門。

 
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在進行調解時,不能參與到經濟糾紛當中。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涉嫌,被親屬詐騙。

 
那麼就不能說是和親屬有著經濟上的往來,或者說他借我的錢不還,要找執法部門把這錢要回來。

 
這種行為是不行的,因為涉及到經濟糾紛的情況,不被執法部門所受理。

 
這種索要錢財的情況,只能通過法院去進行起訴。

 
如果有著證據,直接報案,定義成詐騙行為。

 
那麼就可以進行管理。

 
話說回來,像劉文雅的這種情況,只能通過上訴,來爭取自己的法律權益。

 
不過.…

 
在得知了自己被頂替的消息後。

 
劉文雅在網上找了很多律師,也諮詢了很多人。

 
得到的答案都是.…

 
在這個案子當中,如果想對葉美珍,讓其付出刑事法律代價。

 
那麼需要看在刑事上有沒有詐騙的行為。

 
就算是有,也缺少了主要的證據,畢竟已經過去那麼多年了,口供方面,可能都存在著不清晰的情況。

 
話說回來。

 
就算是付不出刑事方面的代價,那麼能不能付出民事方面的代價呢?

 
這個問題也是劉文雅所特別關心的問題。

 
只不過.…

 
在詢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很多律師給出的答案也都是模稜兩可的。

 
要不就是有些無良律師,告訴她說,可以勝訴沒問題的。

 
但是一問涉及到什麼法律,都閉口不言了。

 
要麼就是,有些律師直接告訴她,這個案子就算是起訴了法院受理了,也不可能勝訴。

 
或者說達不到她的訴求結果。

 
讓她不要再浪費時間打官司了。

 
對於這兩種結果,劉文雅都接受不了。

 
所以找了幾個知名的律所,投遞了自己的案件信息,進行了詢問。

 
希望能有知名的律所看中和委託她這個案件。

 
但是劉文雅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

 
像她這種案子,小官司,很難得到大律所的回應。

 
想到這裡,劉文雅心裡面生出了一絲的無助。

 
可是就在劉文雅認為自己改變不了任何結果的時候。

 
突然一個南都的號碼,打進了她的手機內。

 
在接聽以後,電話那端傳來了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