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28章 庭審:反向索賠六千萬,真有你的!

 
“喬丹體育這個名字就這麼深入人心了嗎?這不是國內的套牌廠嘛?!”

 
“先代入為主了屬於是!”

 
“建議這邊多瞭解瞭解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

 
“哈哈,抱歉抱歉,剛瞭解,這個喬丹體育公司也太會玩了吧?直接拿人家名字註冊商標,這不是侵犯人家署名權嗎?”

 
“說實話,還是這群人會玩,直接藉助人家名人的名字來天然的打廣告!搞得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喬丹開的公司呢!”

 
“.….”

 
彈幕中出現了不少各種各樣的聲音。

 
但無一例外,都是在調侃喬丹體育公司。

 
並且還調侃,這是“真喬丹”來打假“假喬丹”。

 
與此同時。

 
庭審場上的庭審準備工作已經全部的準備就緒。

 
審判臺席位上。

 
審判長梁有成在整理好相關材料後,開始了訴訟。

 
這一次訴訟主要是有關於商標的歸屬以及喬丹有限公司的商標是否屬於違規。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這一喬丹商標是否屬於違法違規獲得,是否應當歸還於真喬丹本人,這一情景和狀況進行討論。

 
判定的幾點要素都簡單,但是情況比較複雜。

 
需要考驗審判長,對於商標以及相關事項的認定。

 
梁有成在最高院中主要也是負責商標權以及肖像名譽權等法律審判。

 
所以這一次,院裡面安排他擔任本次的審判長。

 
法錘敲響。

 
梁有成開口:“本次庭審,是由原告方喬丹代理人,控告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標。”

 
“對於原告方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和傷害。”

 
“本次庭審由最高院進行終審審理。”

 
“現在,請原告方開始陳述你方的訴訟請求和所依照的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坐在審判臺席位上,已經整理好了相關的訴訟材料,開始陳述其訴求:

 
“審判長,我方法律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我方認為,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名稱“喬丹”,與我方委託代理人“喬丹”,有著高度的重合。”

 
“並且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還利用“喬丹”在國內的體育籃球方面的名氣,銷售其運動品牌。”

 
“構成了盈利行為。”

 
“並且在主觀上存在著故意的行為。”

 
“達成了侵犯商標的具體事實。”

 
“基於以上。”

 
“我方認為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構成了侵犯我方當事人權益的事實。”

 
“所以我請求審判長能夠結合著相關的事實,判定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屬於侵害他人權利而獲得的非法商標。”

 
“屬於無效商標,不可進行商用。”

 
“同時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給予我方賠償。”

 
“並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承擔公開道歉的責任。”

 
“具體說明喬丹體育有限公司與喬丹本身並無任何的代理關聯和聯繫。”

 
“由於本次訴訟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侵害我方權利而造成的訴訟。”

 
“所以基於這點,我方請求法院能夠判定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承擔本次訴訟的所有費用。”

 
蘇白的陳述很簡略。

 
說白了就是表明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商標為非法商標,請求審判長判定。

 
並且進行一系列的索賠,還有要求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責本次的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是按照訴訟金額的百分比進行抽取的。

 
這一次涉及到的訴訟金額相對來說比較大,所以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訴訟費用。

 
只是.…

 
在蘇白進行相關性的陳述的時候,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上。

 
張遠和肖有志顯得完全不在意,甚至張遠還在不知名的笑些什麼。

 
看上去是絲毫的不認同蘇白的這個陳述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