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401章 反方判定!這是要勝訴了?


第392章反方判定!這是要勝訴了?

 
審判長徐如風在聽到各方的答辯內容,對其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根據目前三方的答辯。

 
可以明顯的感受到,被告方委託律師的陳述有一定依據,並且佔據一部分優勢。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被告方委託律師著重強調的就是自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自首。

 
有著怎樣的立功表現。

 
被告方委託律師,是著重的從這一方面進行的強調。

 
檢方和受害人委託律師雖然說從情節惡劣上進行了強調。

 
但是並沒有什麼有力的說服。

 
當然.…雖然說被告方委託律師在這方面進行了著重的強調。

 
可實際上,案件的核心點還是回到了一個問題上。

 
那就是——具有立功表現的自首,在這個案子當中應不應該減緩罪罰,由死刑判定為死緩。

 
這是這個案子中的最大爭議點!

 
當然還有其他的小爭議點,例如說:董白浩是不是有預謀的對董果果實施侵害。

 
這種預謀說的不是具有具體的實施規劃,而是在之前有沒有這種心理或想法。

 
說到底,還是主觀的問題。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董白浩知不知道董果果剛十週歲。

 
這個問題也是個關鍵點。

 
因為已知未滿14週歲而發生侵犯,那就是強迫幼兒。

 
滿14週歲發生侵犯,14週歲在法律的規定上是婦女。

 
幼兒和婦女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這個案件中,如果董白浩知道董果果是剛十週歲,或者說知道未滿14週歲。

 
那麼這個案子的性質就變了。

 
案子的性質就會變成在主觀上侵犯幼女!

 
雖然在客觀的事實上沒有變化。

 
但是通過這一點主觀可以加重情節嚴重性的判定!

 
自首的情節是否用於減緩刑罰,還需要從這兩點來看。

 
審判臺席位上,徐如風敲響法槌:

 
“現在各方的初步答辯已經結束。”

 
“針對各方的答辯內容,現在對其總結。”

 
“一:董白浩是否在先前就對董果果產生了猥褻和侵害的想法。”

 
“二:董白浩是否知曉董果果未滿14週歲。”

 
“對於第一點,受害人親屬能不能夠詳細的講一講,在案發先前董白浩有沒有對董果果做過什麼不正常的措施?”

 
面對行為,馮雲霞顯得有些緊張,站起身,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一旁的李雪珍小聲開口:

 
“你就如實回答就好了,審判長會仔細分辨你的陳述內容,詢問你問題的。”

 
聽到一旁李雪珍的聲音,馮雲霞安心了下來。

 
並開口回覆:“有過。”

 
“這種感覺其實不是我在知道董白浩殺了我女兒之後才有的,是在之前就有了。”

 
“只不過我之前一直沒有搞明白這是什麼情況,在得知董白浩殺害了果果以後,我才想清楚,當初董白浩做這些的目的。”

 
“嗯!關於這一點合議庭已經瞭解了,伱闡述一下是怎麼有的,董白浩做了什麼事情就可以了。”

 
聽到審判長的話,馮雲霞點了點頭:

 
“就是有時候董白浩,我們倆在村口遇到的時候,偶爾會聊聊家常。”

 
“比如說聊聊吃沒吃飯,或者是寒暄兩句。”

 
“一般這種時候的寒暄,只是簡單聊兩句,不會深入的去多說什麼。”

 
“可是董白浩不一樣。”

 
“他在村裡遇到我的時候,我和他聊家常,他會突然問我女兒怎麼怎麼樣。”

 
“還會說我女兒多漂亮,以後我女兒結婚了,多可惜怎麼怎麼樣。”

 
“甚至還會開玩笑說我女兒也不知道以後便宜了哪家的小夥子。”

 
“在以前我聽到這種話,總覺得很奇怪。”

 
“因為我雖然和他是同村的,但是我和他之間的關係不算好,只是正常的同村關係。”

 
“我女兒和他也沒有什麼交集。”

 
“按理說他不應該問這些問題的,因為這和他沒有任何的關係。”

 
“還有就是我女兒以前告訴過我說董白浩經常在遇到到她的時候,會說一些調侃的話。”

 
“就比如說有沒有喜歡的男孩子或者是什麼其他之類的。”

 
“並且看她的眼神也會讓她非常的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