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74章 法庭陳述:她不是知道錯了,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審判長,我們不同意!”

 
朱芸的母親開口,並且目光看向了被告人席位,情緒激動。

 
“我們不諒解,也絕對不會同意諒解,我們就是要讓投毒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這就是我們的想法,我女兒現在正躺在病床上,醫生說還有很大可能性醒不過來!”

 
“我們憑什麼諒解他們?”

 
“做錯了事情就應該受到懲罰!”

 
“不管法院怎麼判,我們都不諒解!”

 
聽到朱芸母親激烈的陳述,孫正平微微點頭。

 
“好的受害人家屬,法院已經聽取了你方的意見。”

 
隨後又駁回了萬向東申請諒解的請求。

 
“受害人家屬不同諒解。”

 
“那麼庭審繼續吧。”

 
法槌敲響?

 
萬向東心裡長嘆口氣,但是最終還是沒有多說什麼。

 
只聽審判臺席位上,孫正平繼續開口:

 
“目前庭審的情況都已經非常的清晰。”

 
“黃雪梅在庭審上已經將所有詳細經過進行了陳述。”

 
“證據確鑿,事實清晰。”

 
“對黃雪梅投毒一案,目前做出的總結是,黃雪梅在客觀的事實上,在相應的行為上,有著故意性。”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殘疾或死亡,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或死刑。”

 
“目前對於黃雪梅犯罪事實各方已無異議。”

 
“下面進行法庭陳述。”

 
孫正平的話直接挑明瞭,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殘疾,這一點是已經判定清楚的,是具有事實依據的。

 
並不是反駁就能消除這種客觀事實依據。

 
法庭陳述是利用一些客觀的事實。

 
例如說未成年或者是精神上有疾病,再或者是其他的主觀行為。

 
來對犯罪事實進行減免處罰或減輕處罰。

 
這是庭審上各方都非常清楚的一點,所以對於審判長要求直接進行法庭陳述。

 
各方心裡面都清楚,這是關於刑期的最後確認。

 
首先是檢方。

 
聽到要求進行法庭陳述,陳樂深吸了口氣。

 
這個案子進行了法庭陳述,可以說非常的不容易。

 
從一開始他就接手了這個案子,到經歷了一次延期庭審,以及現在的黃雪梅認罪認罰。

 
每一步都非常的困難。

 
陳述完相關情況,這個案子他總算可以鬆口氣了。

 
對於法庭陳述,陳樂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客觀。

 
“檢方法庭陳述如下:”

 
“對於黃雪梅投毒其室友朱芸一案,檢方認為在本次庭審當中,犯罪事實清楚。”

 
“在一開始的時候,黃雪梅並沒有認罪認罰,態度相對來說比較強硬,干擾正常的司法流程。”

 
“根據刑法規定以及法院的判定來講,黃雪梅所涉及到的罪行情節嚴重,”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對黃雪梅進行從重判處。”

 
“我方堅持推薦刑期:死緩。”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陳樂最終的推薦還是傾向於死緩。

 
在聽到陳樂的法庭陳述後,萬向東微微皺眉,開始了自己的法庭陳述。

 
陳述的角度依舊是那個角度。

 
當然,依舊是那個角度的原因是,因為從其他角度來講,沒有什麼可講的。

 
最後在講了幾句後,萬向東將法庭陳述的權利,交給了黃雪梅。

 
面對著自己是判輕判重,此時的黃雪梅在庭審上留下了眼淚,聲音有些沙啞的開口:

 
“審判長,我當初真的沒有想那麼多,雖然說有一定的故意成分,可是我還年輕,我才20歲出頭。”

 
“我知道我的情節非常的嚴重,對於朱芸的傷害很大,對於朱芸家庭的傷害很大。”

 
“但是我可以補償。”

 
黃雪梅急切開口:“真的。”

 
“我說的都是實話,都是真心話。”

 
“我希望法庭能夠看在我認罪認罰的態度上,給我一次機會,進行從輕判決。”

 
“在未來,如果有機會,我一定會好好照料朱芸和朱芸的家庭。”

 
“為我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