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06章 申請回避,多次抗議審判長判定!

 
“當事人:姜偉。”

 
“好的。”

 
在雙方陳述完各自的身份後,沈瑤繼續走相應的流程。

 
“各方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本次庭審由平原省高院進行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沈瑤,審判員李向前,審判員馬達。”

 
“對於本案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上述人是否要申請回避?”

 
蘇白看向公訴人席位。

 
公訴人席位上的徐波就是當初姜偉這個案件審理了檢察官。

 
蘇白聽姜偉描述過,徐波在當初作為公訴人,檢察人員。

 
對於這個案子採取的是很激進的行為,怎麼說呢。

 
有些證據的控告都是徐波提出來的。

 
他不知道為什麼徐波還能出現在再審的程序當中。

 
因為按照迴避原則,徐波應該在重審的程序中自動迴避!

 
這種不自動迴避的行為,是想讓他在庭審上當庭提出迴避嗎?

 
不管怎麼說,這一次的再審,無論是屬於什麼情況,徐波都應該回避。

 
在審判長的詢問當中,蘇白當即舉手示意:

 
“審判長。”

 
“上訴方申請公訴人徐波迴避。”

 
沈瑤開口:“陳述理由.。”

 
蘇白繼續開口:“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迴避規則。”

 
“涉及到有可能會出現不公平判決的人員,應當自行迴避。”

 
“公訴人徐波,在13年前,作為公訴人,對我方當事人的這個案子進行了相關的認定。”

 
“出現了認定我方有罪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公訴人徐波有可能會出現對我方不公正的傾向。”

 
“涉及到影響本次庭審的公正性。”

 
“基於這種條件之下,符合迴避原則,因此我方申請公訴人徐波迴避!”

 
公訴人席位上,徐波望著上訴人席位,當即開口:

 
“公訴人參與本次庭審,不會影響本次的判決結果。”

 
“並且公訴人已經向檢察長申請過了,符合開庭要求。”

 
“所以不存在迴避的情況。”

 
“基於這一點,我反駁上訴人委託律師的迴避請求。”

 
徐波在開口說完後,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

 
這個案子的確是他在13年前審查的,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名普通的檢察官。

 
現在13年前過去了.…

 
他已經主動向檢察長說明了情況,想要參加本次的公訴。

 
得到了同意。

 
在這種情況下,蘇白雖然說當庭提出來申請回避。

 
可是.…

 
提出申請回避,但不一定要回避。

 
蘇白:???

 
按照迴避原則,如果上訴人或被告人對於合議庭中的審判員有異議,可當庭向合議庭申請回避。

 
由院長決定是否迴避。

 
公訴人則是由檢察長同意是否迴避。

 
雖然說徐波的說法是已經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

 
但是這個案子是什麼情況?

 
這個案子,徐波在十幾年前就作為公訴人對姜偉進行了控告,並且推薦的刑期是死刑。

 
現在好不容易重審了.…

 
徐波再次作為公訴人在本次庭審上出現。

 
他說不用迴避就不用迴避了?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對於蘇白申請的迴避。

 
以及公訴人得到了檢察長的同意,不需要直接回避,進行了相關的核對。

 
隨後開口:“上訴人認為公訴人迴避的條件是——”

 
“公訴人參與過對於姜偉的判決。”

 
“認為這一點是可能會影響到本次庭審的公正判決。”

 
“對於這一點,合議庭認為並不構成影響本次庭審公正判決的必要條件。”

 
“所以關於這個迴避,進行駁回,並且不允許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