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269章 再問一句,憑什麼?!

“周立對於幾名人員進行了反擊行為,對於何平有了傷害的行為。”
“基於這一點,我方認為我方並不屬於故意傷害的性質,無論是從傷害的角度來講,還是從故意的性質來講。”
“都不存在主觀的故意和傷害等行為。”
“我方申請審判長判定此行為為防衛行為。”
面對蘇白的陳述,公訴人蔡萬強眉頭緊鎖。
盾。”
“對面幾人在一起毆打你,然後你用刀的目的是為了進行反擊和保護自身對嗎?”
“對,我當時想的就是他們太欺負人了!”
“好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在最初一開始的時候,是你先動手的,還是他們先動手的。”
“這個.…”周立猶豫了幾秒:“當時他們罵罵咧咧,然後我氣沖沖的上前跟他們理論,後面我們互相推搡。”
“我記得並不是進行事先準備的。”
“這件事情也完全可以看做,周立只是在進行著防衛行為。”
“根據防衛的有關論述,不法侵害在實施當中。”
“其他幾人是不是在對周立進行毆打?是的!”
“這個不法侵害,有沒有中止?”
“沒有!”
“在這個條件之下,周立取刀,並且對方依舊實施著言語上的暴力,甚至有實施行動上的暴力的巨大傾向。”  針對蘇白提出來的這個防衛行為,蔡萬強有話要說。
“我不同意被告方委託律師的觀點。”….
“為什麼?”
“因為被告方委託律師,沒有考慮到一個性質,那就是何平等人是具有執法權利的。”
“在考慮到,周立的違規行為,他們可以採取一定的權利。”
“所以基於這一點,那麼何平等人的行為就不屬於不法侵害。”
“既然何平等人的行為不屬於不法侵,那麼根據防衛行為中條款解釋。”
“不存在不法侵害,或者是不在不法侵害的過程以及推搡周立?”
“這不在法律賦予他們權利的範圍之內,憑什麼認定他們的行為是屬於執法行為?”
“哪一條法律規定了他們可以毆打推搡辱罵公民的權利?”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
“周立是什麼?”
“周立屬不屬於公民?”
“屬於!”
“難道說,周立的職業性質受到了何平等人的管轄,他們就有其他沒有法律賦予他們權利的能力了嗎?”
“我想請公訴人回答我這個問題!”
面對蘇白的這一詢問,蔡萬強微微皺了皺眉頭。
看向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所以基於這一點,那麼何平等人的行為就不屬於不法侵害。”
“既然何平等人的行為不屬於不法侵,那麼根據防衛行為中條款解釋。”
“不存在不法侵害,或者是不在不法侵害的過程當中,不可用於防衛行為。”
“也就是說,在整個過程中,周立不存在著防為的行為。”
“基於以上的觀點,我方認為,周立就是屬於故意傷人致人死亡。”
“並且是嚴重下公訴人,城管人員有哪些相關的執法權利?”
“城管執法權力給予了他們推搡和對於他人實施毆打或者是辱罵的權利了嗎?”
“沒有!”
“那麼他們憑什麼毆打或者是辱罵以及推搡周立?”
“這不在法律賦予他們權利的範圍之內,憑什麼認定他們的行為是屬於執法行為?”
“哪一條法律規定了他們可以毆打推搡辱罵公民的權利?”
“從另一個蔡萬強微微皺了皺眉頭。
看向被告方委託律師席位,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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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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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風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