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68章 三方答辯,審判長:真猛!

 
“(3)既然在以上的判定中,利用高度概人性進行判定,符合相對應的條件,那麼錢偉則不構成枉法裁判罪,因為沒有達到枉法裁判罪的主觀故意條件,也沒有適用其錯誤的法律條例進行判決。”

 
“即,我方認為應當駁回控告方和檢方的訴訟答辯和訴訟申請。”

 
劉軍淡淡開口陳訴完畢看向審判長席位。

 
這個案子判決的關鍵點在於什麼?

 
在於錢偉是不是故意以枉法裁判罪進行判決和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是否錯誤。

 
通過這兩點進行答訴,讓審判長不能進行判定的話,那麼就可以達到為錢偉脫罪的目的。

 
對於這個案件,劉軍早就瞭解過,也早就想想好了如何進行答辯。

 
所以目前的情況就是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雖然說蘇白是南都頂尖的刑事律師,但是在職務犯罪法律這一塊不一定有他深耕的深。

 
劉軍陳述完畢。

 
咚咚咚。

 
審判臺上,審判長任遠東敲響法槌,看著訴訟材料中的內容陷入思考。

 
這個案件他了解過,最主要的也就是在這一點,如何來確認錢偉要枉法裁判的故意性?

 
在蘇白進行第一次控告的時候,說的很好,完全將錢偉的主觀性和法律錯用性都講了出來。

 
可是劉軍的反駁也很犀利。

 
先是站在了錢偉的角度去解釋了為什麼要適用高度蓋然性,然後又解釋了錢偉的主觀表現性。

 
這個案件不僅僅是考察著律師們的爭鋒,也考察著他這個審判長的水平。

 
沉默的數秒,審判楊任遠東向檢方席位:

 
“檢方還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關同在這場案件中,對於這場案件的瞭解比較深。

 
同時對於劉軍這個人,這名律師也有過一定的瞭解,對於劉軍的陳述答辯,關同不認同。

 
因為作為這場訴訟的公訴人,關同對於職務犯罪也是相對來說比較精通的公訴人員。

 
他知道劉軍這麼答辯的目的在哪裡,同時也知道如何去應對劉軍的這種答辯。

 
於是開口陳述:“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被告方代理律師的陳述。”

 
“首先第一點是,根據高度蓋然性,雙方的證據是都不充足,要偏向於證據相對充足的那一方。”

 
“針對於這一個概念,被告方代理人律師顯然是故意模糊了這個概念。”

 
“並且完全忽略了客觀的原因,以錢偉的主觀去進行論證。”

 
“首先我不理解的是,被訴訟方代理人為什麼要憑藉錢偉的主觀去進行論證?”

 
“認為錢偉的主觀不是故意性的?”

 
“可是如果錢偉的主觀不是故意性的,為什麼在庭審上面,他只採納了原告方的觀點,而沒有采納被告方的觀點?”

 
“按照控告方所描述的,關於陳美霞被撞倒以後,陳美霞的口供來說,這個是不是違背常識性的?”

 
“可是錢偉為什麼在庭審上面故意忽略了這一點,而沒有去採納這一點,如果對這一點進行了採納的話,那麼陳美霞的相對充分性證據還能大得過張大虎的相對充分性嗎?”

 
“在這一點上,如果張大虎的相對充分性較大的話,那麼還能利用高度概然性來判定張大虎敗訴嗎?”

 
“是不是如此一來的話就不能判定了?”

 
“根據法律規定,在法律的意義上,並不能夠憑藉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去論證一些事實,因為這不切實際。

 
因為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性會為自己達到脫罪的目的,所以需要從客觀的角度上面去進行分析和進一步採納。”

 
“那麼我們以客觀的事實和原因對錢偉的行為進行分析和判斷。”

 
“在這個案件上,客觀的事實和依據是什麼呢?”

 
“是錢偉並不認同當時合議庭成員中其他兩名審判員提出來的,誰主張誰舉證和證據不充分的論點,而自己選用了高度蓋然性進行判定。”

 
“並在判決書內用了自己的主觀去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