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44章 二連判定,關鍵辯訴控告

 
“第一,我方屬於人身意外,符合合同內容的規定。”

 
“第二,我方人身意外造成永久性傷殘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也就是說我方沒有超期。”

 
“第三,我方申請的賠償都在提交的合同材料內,沒有超出合理的範圍。”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說完,蘇白平淡的看上被訴訟方席位。

 
被訴訟方席位上。

 
李雙軍和顧斌兩個人,針對蘇白提出來的,全安保險賠償賀東昇相關的內容,沒有太放在心上。

 
因為這個案件一旦判定了,賀東昇無罪的話,那麼他要求賠償保險就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合同的規定上寫的明明白白,他們也不可能說不依照合同,不依照法律去陳述。

 
況且他們就算是想不賠償,蘇白也不會給他們這個機會。

 
兩個人的表情平淡,似乎根本沒有想要反駁的打算。

 
審判臺席位上,杜林木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對於訴訟方的陳述,全安保險公司方面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李雙軍知道反駁也沒有什麼用,乾脆直接一點:

 
“訴訟方的陳述是依照合同為根據,賀東昇的索賠合理。”

 
“既然合同沒有什麼問題,法院方面認定賀東昇的主觀性不是故意騙保,那麼我們全安保險公司方面將會依法對於賀東昇進行賠償。”

 
“審判長,對於訴訟方的陳述,我方沒有任何的異議。”

 
嘖嘖嘖.…

 
聽聽,聽聽。

 
場面話說的多好,多到位,知道在這方面的辯訴,取不到任何的好處以後。

 
李雙軍瞬間改變了策略,表明該賠賠,該補償補償,按照合同行事。

 
如果不是全安保險公司法務以騙保的名義將賀東昇告上法庭。

 
這話蘇白聽了也真信了。

 
可是你現在知道在這方面的訴訟取不到勝利了,才說這些話,就顯得有點虛偽了哈。

 
不過不得不說一句。

 
李雙軍和顧斌作為法務來說做的的確是到位,不僅在庭審上為全安保險公司爭取利益。

 
而且還在這方面表現的落落大方,就算是庭審直播傳出去,說不定還會有人因為這段話對全安保險公司改變印象。

 
可是!

 
這一切是建立在沒有將賀東昇控告上法庭之前。

 
將賀東昇控告上法庭之後,在庭審上取不到勝利了,才說這種話.…

 
怎麼說呢.…兩個字:虛偽。

 
一旁,李雪珍小聲開口:

 
“這.…全安保險的法務還真的是過分.…一邊把人告上法庭,一邊說著該賠償賠償.…”

 
“總感覺.…奇奇怪怪的。”

 
蘇白笑著點了點頭。

 
“沒什麼好奇怪的,以後見多了就知道了。”

 
有些律師為了訴訟費用,為了能夠達到訴訟的某些條件,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這種律師不少見。

 
對於李雪珍這種還沒有成為正式律師,沒有進行過訴訟的小白來說,的確奇怪。

 
可是在庭審場上混跡很久了以後,發現這種律師只多不少。

 
法律知識有,勝訴率也不低,但做的都是一些不太好的訴訟。

 
例如今天的這場訴訟。

 
李雪珍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認真的點了點頭。

 
“奧。”

 
“好的蘇律師.…我知道了。”

 
.

 
….….

 
與此同時。

 
在李雙軍陳述完畢以後,庭審臺上,審判長杜林木微微點了點頭,敲響了法槌。

 
咚咚咚!

 
“針對賠償的事宜,全安保險公司方面沒有異議。”

 
“那麼根據雙方所提交的證據以及當初保險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來看。”

 
“訴訟方的訴訟申請沒有超出合理的範圍,所申請的賠償在合同賠償的範圍之內,現判定全安保險公司應支付賀東昇應得的保險賠償金額。”

 
咚咚!

 
“雙方有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李雙軍:“無異議。”

 
針對於賠償這一點,蘇白和李雙軍都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

 
但是雙方也都知道,這場庭審中,最關鍵的時刻要來了。

 
那就是針對全安保險公司的控告,是否屬於惡意控告,展開辯訴。

 
惡意控告,是屬於誣告誣陷的一種,根據刑法中第243條的規定。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第243條還有最後兩句。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