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32章 判決認定,駁回一審判決。

 
“的確有這方面的故意嫌疑,但是.…有一說一,對於死刑的指控,那不是檢方的責任嗎?和被控告方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關聯吧?”

 
“對啊!所以檢方的律師很聰明啊,全程一句話不說,一句主觀性不講,整場就是,對對對,對對對,老實巴交的坐在公訴人席位上,和以前咄咄逼人的狀態完全不一樣,一副全聽審判長判決的態度。”

 
“哈哈哈!你這麼一說,我突然理解了檢方為什麼不說話了,這是怕速率是把矛頭指向檢方?”

 
“的確!!聽到大佬們的解釋,我才反應過來,原來這個公訴律師,不說話的原因是在這兒呀!”

 
“哈哈哈!簡直絕了!!”

 
“.….…”

 
評論區針對於蘇白的法庭陳述,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聲音。

 
而與此同時。

 
庭審場內。

 
王建軍在聽完各方的法庭陳述以後,看向了周雲和朱朝陽。

 
周雲和朱朝陽兩個人微微點頭,統一了意見。

 
見狀,王建軍敲響了法槌。

 
咚咚!

 
“各方法庭陳述,合議庭成員已經瞭解。”

 
“現在準備宣佈判決結果。”

 
咚!

 
王建軍敲響了法槌。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宣佈庭審判決!”

 
唰唰唰。

 
庭審現場,全體起立,王建軍手持判決書,開始宣讀判決結果。

 
“本案案由:訴訟方不服,對林滿浩一審判決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做無罪辯護,並認定被控方部門在行使責任時有過錯,申請公開道歉。”

 
“本院對於該案件具有管轄權,所適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內法律。”

 
“下面宣佈判決結果:”

 
“根據合議庭研究決定,針對訴訟方申請撤銷林浩學案一審判決,做無罪辯護,現判決結果如下:”

 
“針對撤銷林浩學一審江都中級法院判決。”

 
“現二審法院江都高級法院認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及其所適用條例的理解和範圍和第五十五條輕口供重證據條例的適用範圍:”

 
“一審判決中,對於認定的事實不符。”

 
“重點有以下幾點:”

 
“第一:林浩學的口供和執法方所提交的證據,有著重大的差別。”

 
“第二:林浩學口供反覆,尚未判定,沒有確定事實就進行判定,不符合相應的判決流程。”

 
“第三:相關部門沒有聽取林浩學的證詞證言,屬於嚴重違規行為,並且林浩學方拿出事實依據,判定一審主要證據,dnA檢測報告無效。”

 
“第四:訴訟方提交了關於一審時認定林浩學胸口血痕來源的證據,從而與一審時所認定的血痕來源相駁,判定一審時認定錯誤。”

 
“第五:.….….”

 
針對認定事實不符的事項,王建軍列舉了數條。

 
列舉完成以後,微微抬頭看向了當事人席位。

 
“基於以上,認定一審判決缺乏事實依據,缺乏法律依據,缺乏事實辨認。”

 
“二審判定,撤銷一審判決。”

 
“判定林浩學無罪,當庭釋放!”

 
“同時,認定訴訟方申請的國家賠償金額!”

 
“判定對於訴訟方所控告執法方,有過失行為。”

 
“經法院判定,執法方沒有基於犯罪事實的條件和犯罪事實的目的以及其他事實依據去認定事實去移交檢方,的確具有過失行為。”

 
“判定,當時相關執法單位,對於林浩學進行公開道歉!”

 
“根據我國訴訟法規定,訴訟雙方若認定事實有誤或判定裁定有誤,可在閉庭後向相關部門提交審查監察,或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請求。”

 
“判決書將會在閉庭十五日內,發放到訴訟各方。”

 
咚!

 
法槌沉悶的聲音在庭審現場迴響。

 
打破了剛才庭審中的寂靜。

 
在剛才審判長宣佈判決結果的時候。

 
全場寂靜,沒有一絲的聲音,都想要知道最終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如今。

 
在判決結果宣佈完畢的那一刻。

 
庭審現場的各個訴訟方以及當事人或者親屬都有著不同的反應。

 
林浩學和家屬席位上的李香芳喜極而泣,哭的是這六年來的不容易。

 
六年的堅持,終於迎來了法庭正義的審判,宣判無罪釋放。

 
檢方席位上的孔建圖鬆了一口氣,庭審結束,他也不用再擔心其他的了。

 
被控方席位上的嚴向上,眉頭緊鎖,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不過可以明顯的看出,對於庭審判決宣佈的結果,眼神中充滿了憂慮。

 
而訴訟方席位上的蘇白和李雪珍則是有著不同的表現。

 
蘇白略鬆了一口氣,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出來以後,算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了。

 
算是解決了一個麻煩案子。

 
判定已定,輕鬆了!

 
李雪珍則是小臉歡喜,眼睛biu亮。

 
呼.

 
勝訴嘍。

 
有證據提交監察審查嘍。

 
+1+1+1+1+1+1.….

 
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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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