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八十章 企鵝厲害,但是我研究企鵝更厲害啊!
“這擺明了就是企鵝控股有限公司對南遊工作室獨創出來的瘋狂消消消的核心玩法進行抄襲。”
“同樣。”
“在取名方面,我方是消消消,你方為什麼取名消一消。
在人們大眾的認知裡,消消消是消除,消一消同樣是消除,我方認為對方這是在竊取我方名中的核心構成要素!”
“還有一點,那就是對於整體的框架,企鵝控股有限公司所出品的遊戲開心消一消和我方出品的瘋狂消一消整體的框架大致相同,這難道不是抄襲嗎?”
“根據已經提交的證據表明,瘋狂消消消和開心消一消在玩法上,有著極高的相識度。
雖然企鵝的這款開心消一消在代碼,文字,美術,某些細節方面有所改動。
但玩法上的本質抄襲,這是對於遊戲核心點進行抄襲!同屬於遊戲抄襲。”
“所以我方申請判定,企鵝控股有限公司出品的小遊戲開心消一消抄襲我方南遊工作室出品的小遊戲瘋狂消消消!”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咚!
審判長席位上,曹立強認真聽完了蘇白的陳述以後,敲響了法槌:“原告方陳述完畢。”
“現在請被告方進行陳述。”
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後,陳超笑了笑。
蘇白這玩意講的和以前來起訴企鵝的控告,不能說一模一樣,只能說有著百分之八十的相識度。
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見得多了,閉著眼睛都能夠知道應該怎麼回答。
陳超整理了一下早就準備好的材料以後,緩緩開口:“針對原告方的問題我方有以下解答。”
“第一點,關於原告方提出來的玩法核心。
首先原告方指的玩法核心,是指三個小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和企鵝出品的開心消一消同樣是三個小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
“在這一點上我方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有以下幾點:”
“第一:為什麼是三個小動物,為什麼不是四個五個六個七個八個,那是因為我方認為這個三個小動物更能體現出這個遊戲的趣味性。”
“並且,三個小動物中,對於為什麼是三而不是四五六七八這個概念中的三,這個三是通用的,不存在獨創性。”
“根據法律規定,獨創性是指具有新穎性,但是三,它只是個數字,不具有獨創性,南遊工作室總不能說三個動物中的三是他們的吧?”
“小動物連接在一起進行消除,這個我方同樣具有獨創性,因為兩個遊戲對比來說。”
“第一:瘋狂消消消所包含的小動物是小熊,小老虎等一些動物。”
“可是開心消一消所包含的小動物是:小獅子,企鵝等動物,與瘋狂消消消的動物元素完全不同。”
“第二點:針對原告方說的名字問題,我方認為,原告方的側重點有一定的問題,瘋狂消消消和開心消一消才是一個主體完整的名字。”
“消消消和消一消的意思雖然相近,但是抹除了前面的兩個字就不算是一個主體了!”
“所以,針對原告方所說的取名方面,我方認為不存在竊取原告方遊戲名稱的行為。”
“第三點,整體框架,根據兩款遊戲的風格來說,整體的框架具有通用性,不具有獨創因素,所以我方認為,應當予對原告方的申請進行駁回。”
陳超緩緩的陳述完畢。
同時也長呼了一口氣,目前來看的話,對方和以往那些訴訟的律師水平差不多,這場訴訟大概率是能贏的。
而在陳超陳述完畢以後,蘇白也是嘴角微揚。
通過陳超的陳述。
可以看得出來,企鵝對於這種侵權案官司研究的很透徹了。
但是
他對企鵝研究的也很透徹啊!
對於企鵝應對侵權案的方案,蘇白那是研究的死死的!
企鵝?來來來,咱好好碰一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