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最後的陳述

 
“羅老師,這又拒絕又同意的什麼意思?”

 
“對啊,看的我迷迷糊糊的。”

 
“羅老師講講唄。”

 
法評人羅大翔微微一笑,針對於彩霞的這一審判進行了解釋。

 
“拒絕原告的申請理由的原因是,原告的申請理由和證據表明了銀行不具有保護客戶財產安全的責任。”

 
“但是在法律的規定中,銀行在銀行內必須要保障客戶財產的安全。”

 
“南都銀行在和其受害客戶打官司勝訴,不代表普遍性,如果判了同意,那麼就認定了銀行沒有保護客戶財產安全的責任。”

 
“但是判了不同意,在這場辯論中,南都銀行又沒有行使到自己的義務。”

 
“那怎麼辦?”

 
“這名於彩霞審判長做的就很巧妙。”

 
“拒絕了原告提出來的理由,維持了法律的尊嚴。”

 
“同意了申請請求,表明南都銀行的確做的不到位。

 
這場官司南都銀行一開始就走錯了辯論的方向,完全落入到了對方的辯論當中去了。”

 
羅大翔微微搖頭:“這場官司,南都銀行方面恐怕要輸!”

 
“哈哈哈,南都銀行要輸?羅老師說南都銀行要輸,那恐怕南都銀行沒救了!”

 
“那是那是,也不看看羅老師是誰!”

 
羅大翔看著評論區微微一笑:“好了,這場官司差不多就快要結束了,咱們看看最後的互相陳述吧和判決吧。”

 
“期待ing”

 
“期待ing+1”

 
法庭上,面對於彩霞的審判結果,李默舉手提出來了質疑。

 
“審判長還沒有讓我繼續發言闡述!我申請剛才的審判無效!”

 
於彩霞:“申請無效。”

 
李默:????

 
申請無效是什麼鬼?

 
“審判長,我想請問為什麼申請無效?”

 
於彩霞:“審判結果已經出來,已經通知了被告方申請無效,如果被告方要繼續堅持申請,可以在庭後提出行政複議,但現在申請無效。”

 
“被告方律師如果再繼續就這這個話題討論下去,那麼將會被二次警告!”

 
李默看向審判太方向,有一種有力打不出來的感覺,簡直都快要憋屈死了,緩緩崩出來幾個字。